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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二讀《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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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以便擴大推行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

  現行的膠袋徵費計劃於二○○九年七月七日正式實施,是香港推行的首項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的規管對象主要是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涉及的登記零售店約有3 300間。膠袋徵費計劃推行至今,已經取得相當成效,一方面受規管的登記零售店派發塑膠購物袋的數量,估計大幅減少九成,另一方面大部分巿民已經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實踐從源頭減少廢物的綠色生活。

  政府在二○一一年完成公眾諮詢,並按照諮詢結果建議擴大膠袋徵費計劃的適用範圍,在零售業界全面推行。《條例草案》的內容,反映了巿民大眾和相關業界在公眾諮詢所提出的意見。首先,我們將盡量擴大這項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涵蓋範圍,日後每一個貨品銷售點都不可以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市民索取塑膠購物袋須繳付每個至少五角的費用,藉此經濟手段抑制過量使用塑膠購物袋。

  要達到這個目標,我們有必要設法讓中小型企業可以加入計劃。他們佔零售行業的絕大部分,但如他們要遵循現有種種規定,現時的營業模式便須作出根本改變,未必切實可行。以高速現金交易模式經營的報販為例,他們難以進行登記、按季申報及保存紀錄。因此,我們參考了內地和台灣的做法,改為採用「由商戶保留」的方式處理膠袋收費的收入,大大簡化了現行膠袋徵費計劃的各項行政要求。這項措施的目的並不是要提升商戶的盈利,而是鼓勵商戶盡量不向巿民派發塑膠購物袋,如有任何膠袋收費,應積極考慮將有關收入用作支持環保或其他相關的公益用途。

  另外,我們已經按照實際需要和第一階段中的運行經驗,優化現行計劃的實施細節。其中,我們要確保收費不會窒礙市民為了確保食物壎穻蚖搢洏峈熄儠汐坁奕U。《條例草案》中提出了具體豁免安排,日常購買食物、飲品和藥物,如未妥善包裝,日後仍然可以免費使用膠袋。換句話說,任何食品如果已經過包裝而不會接觸外在環境,而且不會在運送過程中漏出,巿民便應該自備購物袋。由於有關建議與巿民大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會加強宣傳和公眾教育,一方面鞏固巿民自備購物袋的意識,另一方面令巿民及早就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作好準備。

  政府即將發表資源循環藍圖,闡述政府「減廢為先」的廢物管理政策之下,為香港未來的廢物資源循環和處理,設定整全的策略和行動計劃。今天,《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正好表現出我們決心採取實質行動應對香港的廢物問題。我們希望藉蚋X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加深巿民自備購物袋的意識,不但塑膠購物袋的用量可以減少,連帶紙袋和其他相關產品也可以減少,從而達到最大的減廢效果。我們將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令這項有意義的環保工作盡快得以落實推行。我亦呼籲業界要履行社會責任,切勿因逃避膠袋徵費計劃而轉用紙袋等其他物料的購物袋。

  謝謝主席。



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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