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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家是香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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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四月二十三日啟動「家是香港」運動(該運動),並會在未來的八個月於全港各區舉行超過480項節目和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參與該運動的決策局/部門擬從其核准開支預算中撥出多少款項以進行該運動(並列出每個開支項目的金額和用途);

(二)各決策局/部門(尤其是擔任該運動的秘書處的政府新聞處),有否為該運動聘用公關或設計公司;如有,獲聘的公司名稱和所涉費用為何;

(三)除了文件夾、襟章及八達通卡套外,政府還會為該運動製作甚麼宣傳品;各種宣傳品由誰負責設計,以及設計費用為何;每種宣傳品的製作量和開支預算為何;政府會透過甚麼渠道分發該等宣傳品;

(四)在本年四月二十三日舉行的啟動禮的開支金額及動用的政府人員數目;

(五)在本年四月二十六日起一連三日舉行的「地區清潔日」的開支金額及動用的人手為何;

(六)鑑於政府將在本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全城正能量日」派發百福袋予2 000個有需要的家庭,該項活動由哪個部門負責、百福袋的生產商名稱及所涉開支金額、派發途徑,以及協助派發的團體為何;

(七)在籌備該運動時,政府如何評核協辦機構建議的活動是否配合該運動的主題及目標;有關的評核工作由誰負責及基於甚麼準則作出決定;涉及商業元素的活動可否納入該運動;

(八)政府在批准將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主辦的「家.多一點綠」活動納入該運動時,有否評估該活動(包含推介高能源效益的優質電器及參觀港燈電器展覽中心等)是否涉及商業元素,以及與該運動的性質及主題是否配合;及

(九)政府在批准將某些包含團體聚餐的活動(例如「華麗舞台今晚夜」)納入該運動時,有否評估有關活動是否與該運動的主題配合?

答覆:

主席:

(一)「家是香港」是旨在推廣正面信息,鼓勵關懷互助,倡議環保壎矷A加強凝聚社會各界的公眾參與運動,並為此提供一個共用平台讓各決策局、部門和參與的伙伴機構展示其共同理念和宣傳他們能配合主題的活動。此運動並無特設款項,也無為舉辦活動的部門或機構提供撥款。至目前為止,加入此平台的活動絕大部分是相關部門及機構原先已計劃的年中活動,或屬他們恆常工作,因此涉及的開支並不屬於因進行「家是香港」運動的開支。除了少量配合宣傳推廣而可能製作的「家是香港」宣傳品,若非由政府新聞處提供,便需由有關部門的現有資源承擔。

  本年四月二十三日舉行的「家是香港」運動啟動禮則是為這個運動而特別舉辦的。啟動禮連同其他由政府新聞處統籌的宣傳開支由政府新聞處從其二○一三至一四財政年度的開支預算中撥款276萬元支付。其中啟動禮開支約63萬元,其餘是製作宣傳片及宣傳聲帶、宣傳紀念品、市內宣傳裝置、展覽等費用。此外,香港電台為啟動禮撥款約16萬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啟動禮當天場地管理支出約1萬元,啟動禮的總開支約為80萬元。

(二)政府新聞處及其他決策局及部門並無為「家是香港」運動聘用任何公關或設計公司。

(三)「家是香港」所有宣傳紀念品均由政府新聞處人員設計。除了文件夾、襟章及八達通卡套外,還有兩款T`、運動標誌原子印及紙袋,製作費用共約60萬元。其中包括新聞處訂購和該處至目前為止代其他決策局及部門訂購的紀念品。全部宣傳品均用於「家是香港」運動旗下的活動,經籌辦相關活動的決策局及部門免費派發作推廣用途。

(四)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舉行的「家是香港」運動啟動禮,政府新聞處、香港電台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開支共為80萬元。全部開支均由三個部門的現有資源應付。啟動禮當天主禮的政府官員有16人、工作人員67人;其他出席者約400人。

(五)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是為公眾提供清潔壎耵瑰藿牷C食環署員工和潔淨服務承辦商每天在各區提供清掃街道、清洗署方轄下街市和其他的潔淨服務。此外,食環署的工作亦包括通過社區參與和舉辦活動,推廣清潔香港的信息。就四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期間在各區舉行清潔日活動屬該署恆常潔淨及推廣服務,有關開支金額及所涉人手並無分項數字。

(六)「全城正能量日」是由非政府機構義務工作發展局主辦,香港上海擢袘行有限公司冠名贊助、華潤萬家(香港)有限公司協辦及攜手扶弱基金等額資助。福袋內的物資由義務工作發展局招標採購和企業捐贈,同時也歡迎全港市民認捐。華潤萬家(香港)有限公司免費提供福袋包裝及運輸服務。福袋會在全港18區,透過不同福利機構、地區團體、企業義工隊等單位/組織所舉辦的義工活動派發;而五月二十六日是該項活動的開展日,當天會派發約2 000個福袋予有需要的家庭。活動並不涉及任何政府開支。

(七)「家是香港」專責小組轄下有四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統籌和推動與「活力香港」、「潮流香港」、「關愛香港」和「清新香港」四個主題相關的活動。工作小組在評核那些活動可納入「家是香港」運動時,會考慮以下因素:活動是否切合運動的主題、目標;參與機構是否認同運動的目標;活動的規模;公眾的參與程度;活動是否具創意等。此外,所有活動必須為非牟利性質,縱使這些活動可由商業機構籌辦或收費。

(八)當局在考慮某一項活動應否納入「家是香港」運動時,會評估有關活動是否符合訂定的準則。主要的準則包括該項活動是否有助達致「家是香港」的目標並切合其中的主題。籌辦該項活動的團體可以是私人商業機構,但其建議的活動必須為非牟利性質。就「家.多一點綠」活動而言,根據舉辦單位提供的資料,該活動的目的是鼓勵使用高能源效益的電器,推廣綠色生活,且屬非牟利性質,因此符合以上準則。

(九)政府在考慮是否把伙伴機構的活動納入「家是香港」運動時,會考慮有關活動是否配合運動的主題及目的,即為香港注入正能量,加強社會的凝聚力,推廣關愛、互助和團結精神。以婦女服務聯會舉辦的「華麗舞台今晚夜」為例,活動對象主要為葵青區的居民,內容包括親子活動、長者及兒童表演等,帶出鄰里互助、關愛的信息,增進街坊之間的感情,為社區注入正能量,與「家是香港」運動主題配合。



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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