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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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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五月六日)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為社福界而編訂,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該課程提供兩班合共320個訓練名額,開課日期分別為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及二○一四年二月三日。

  社署發言人表示,為了紓緩社福界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並提升照顧服務的質素,社署已委託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為社福界而編訂的登記護士訓練課程。社署自二○○六年起,已舉辦了十二期有關的訓練課程。由於申請踴躍及社福界仍有需要增添受訓的護士人手,社署現再開辦新班。

  課程旨在透過加強為社福界受助人提供護理照顧的理論教授和實習,裝備學員成為稱職和關懷受助人的專業護士。課程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包括個人及社會健康、心理學、急救學、食物及營養學、內科及外科疾病及有關護理、藥物學、老人護理、精神病及有關護理。訓練課程將在醫管局的護士學校舉行和在醫管局的醫院進行臨床實習,另外安排到福利機構實習或參觀。

  發言人續說:「申請人必須在訓練課程展開時年滿十八歲,以香港中學會考成績申請者,必須在香港修畢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申請者,必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獲得五科成績為2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其他兩科在甲類和乙類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為了鼓勵任職社福界的前線員工提升他們的技巧,現時在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青年服務或感化服務的全職僱員,將獲優先考慮。其他人士即使並非任職社福界,如有志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亦會獲當局考慮。」

  社署將會全數資助學員的全期學費。每名獲取錄的學員必須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在受訓完畢後,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普通科)或登記護士(精神科),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學員如違反以上承諾,必須向社署退還全部或部分學費。

  申請人可到社署總部或各區福利辦事處索取申請須知及申請表,亦可於社署網頁(www.swd.gov.hk)內下載申請表。遞交表格的截止日期為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如有查詢,請於課程申請期間(二○一三年五月六日至五月二十日)致電課程熱線2518 2287。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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