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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五月二日)下午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地下大堂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廉潔奉公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多年來一直被肯定為廉潔社會。特區政府對這個得來不易的清譽極為珍惜,堅持廉潔奉公,並且致力推動簡約施政的原則。
三十九年來,廉政公署肅貪倡廉,維護香港公平廉潔的核心價值,在香港及國際間建立良好聲譽。市民對廉署的工作非常重視,對廉署人員,尤其是高層官員的操守有極高的期望。
近日傳媒就上任廉政專員湯顯明的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的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區政府對事件非常重視,必定嚴肅處理,維護社會對廉署的信心。
因此,我決定成立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並委任三個常設負責監察廉署工作的諮詢委員會主席,聯同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共四人為成員。
他們是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先生、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區嘯翔先生、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主席梁智仁教授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
獨立檢討委員會有以下職能:
(一)檢討廉政公署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開支的規管制度和程序,包括申請、報銷和審批安排;
(二)覆核廉政公署各級人員於上任廉政專員任期內在規管制度和程序下的符規情況;以及
(三)就任何有助改善上述制度和程序的措施提出建議。
獨立檢討委員會向我負責,將於四個月內向我提交報告。除法律上需要另行處理外,委員會報告將會公開。
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成員是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獨立人士,他們已經有參與監察廉署的經驗,我相信他們能夠有效地進行獨立和深入的檢討。
這個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委員並不包括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施祖祥先生。由於現時有公眾人士聲稱已向廉署投訴湯顯明先生,而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署的調查工作,日後有可能觸及有關的調查,為避免任何衝突,因此我沒有委任施祖祥先生加入獨立檢討委員會。
我想強調,根據法例,廉政專員有職責「接受及考慮有關指稱貪污行為的投訴,並在其認為切實可行範圍內就該等投訴進行調查」。此外,立法會的政府帳目委員會亦已決定就審計署署長報告書中有關廉署社區關係處的酬酢開支舉行公開聆訊。我現在宣布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則就制度上進行檢討、覆核符規情況及提出改善建議。我相信三者之間可以互補,令整件事的跟進更為全面和完整。
廉政專員白韞六已表明會全力配合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工作,提供一切檢討所需的資料及協助。
特區政府秉持廉潔奉公的原則施政,廉政公署的工作對維護這個核心價值至為重要,我希望獨立檢討委員會能夠對廉政公署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開支的規管制度和程序作全面檢討,防微杜漸,捍懋G政公署的聲譽。
記者:上任特首成立獨立委員會是由退休法官來主持,今次委任周先生做主席,會否擔心公信力下降呢?另外,想問今次是否只檢討制度?檢討報告出來會否對湯顯明會有任何懲處或譴責?
行政長官:這四位社會人士是熟悉廉署的制度和運作,由他們來進行有關的檢討能夠可以盡快向我提供改善的建議,以及提出他們檢討的結果。而且我再重申,由於現時已經有人向廉署投訴湯顯明先生,所以廉署會根據有關的法例來履行其職責。
記者:特首,想問為何不找退休法官呢?其實因為大家都很關心獨立性或公信力的問題,找一些無關連的人會否比較好?第二,會否有傳召湯顯明,如果真的查到他有任何......只是制度的檢討,如果真的有漏洞,找到他有缺失的話,會有些怎樣的懲處?會否擔心......不夠到位呢?
行政長官:我再重申一點,成立這個獨立檢討委員會是在已經有人向廉政公署投訴之後,所以廉政公署會根據法例來履行他們的職責。而同時立法會的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會展開公開聆訊,我們這個委員會與另外兩方面的工作會作適當的配合。至於在他們檢討期間,需要或不需要去傳召或約見甚麼人,這個在他們開展了工作後,便會酌情來處理。
記者:(有關廉政公署是否自己人查自己人以及有建議由警方負責調查)
行政長官:廉政公署在法例上,它有它法定的職責。
記者:你早前說過希望ICAC自己內部調查後再考慮如何跟進,為何突然之間今日有這麼大的轉變?是否已請示了內地的官員?
行政長官:沒有。這件事是完全沒有和香港以外任何人要所謂請示,這完全是在香港的自治範圍內的工作。
記者:(有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是否回應廉政公署被指是自己人查自己以及公信力不足)
行政長官:廉政公署是有它的法定職責。任何人向廉政公署作出貪污投訴,它都有職責去進行調查。謝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