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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對遊行人士堵塞主要交通幹道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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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四月二十五日)有集會人士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而在葵涌貨櫃碼頭南路進行遊行活動,警方已向有關人士發出警告,但有關人士未有理會,並拒絕與警方合作商討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及交通改道安排。

  有關遊行人士自三月二十八日起已在葵涌貨櫃碼頭外及中區進行公眾活動,期間多次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而進行遊行,並曾作出堵塞交通及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今日有關人士在葵涌貨櫃碼頭再次在進行遊行前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期間佔據貨櫃碼頭南路的行車線,並刻意緩步而行,間歇停頓,嚴重堵塞該處道路,癱瘓葵涌貨櫃碼頭一帶交通,罔顧自己及危害他人安全。警方雖曾多次勸喻及警告,但遊行人士拒絕與警方合作,並繼續堵塞該段道路,影響公共安全。警方對此表示遺憾,並會追究有關人士的法律責任。

  警方強調尊重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並再次呼籲示威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八十一號



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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