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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遊行活動主辦者發出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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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四月二十二日)有集會人士在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而在中區進行遊行活動,警方發言人呼籲有關主辦單位與警方保持合作和溝通,以商討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及交通改道安排,確保公眾活動能在一個安全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

  遊行人士今日在中區進行公眾活動前未有根據法例通知警方,由中區皇后大道中二號遊行至政府總部期間,未有聽從警方指示及安排,走出金鐘道、添馬街、夏愨道等佔用多條行車線,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塞及構成危險,警方須即時作出特別應變,包括先後封閉金鐘道東行線和夏愨道東西行車線,以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影響。警方已向集會人士作出多次勸喻,但有關人士未有聽從,所以警方已多次發出口頭警告,並會考慮追究有關人士的責任。
  
  警方強調尊重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並再次呼籲示威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一十四號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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