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廣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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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及電視當值廣播員注意:

請盡速廣播以下信息並於適當時間重播:

  海事處今日(四月十九日)提醒船長、本地船長和船舶負責人,由於現時香港部分水域能見度低於兩海浬,在香港水域航行必須以安全航速並極度謹慎地駕駛。

  船隻在航行或碇泊時均須按照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發出適當聲號。

  另外,在使用雷達而無足夠標繪設備輔助時,因所得資料頗為不足,故在詮釋時須顧及這點。

  船隻航行監察中心會在甚高頻無線頻道12、14及67廣播能見度報告。

  遇有意外事故,須立即向船隻航行監察中心報告,電話為2233 7801。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6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