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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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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四月八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就新《公司條例》下查閱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的新安排的開場發言:

主席:

  新《公司條例》下就查閱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引入的新安排,在過去三年已經過廣泛的公眾諮詢,大部分回應者支持加強對私隱的保障。相關條文當時已經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而我們亦已與法案委員會就新安排下哪些類別的人士可取得完整個人資料達成共識。新《公司條例》其後獲立法會通過成為法例,而我們正積極進行準備工作,預期在二零一四年第一季開始實施新條例。

  最近有持分者就董事個人資料的新查冊安排表達了很多意見,意見相當分歧,而且該等意見或未曾在早前的諮詢或法案委員會階段提出。有不少持分者,包括私隱專員,對新安排表示繼續支持,並強調保障董事個人資料私隱權的重要性。部分則表示反對新安排,或對此持保留態度。其間,不少人士向我們提出優化新查冊安排的大體構思,包括容許更多界別的人士取得完整個人資料,及考慮就查冊加設限制以阻嚇濫用情況。我們在三月二十八日向議員提交的文件已撮述持分者的意見。

  我希望借此機會強調,就公司登記冊上所披露的董事資料而言,香港在新安排下仍屬透明度高的司法管轄區之一。新安排亦不會影響當局的規管和執法工作,也不會妨礙金融機構在反洗黑錢方面的工作。

  不過,鑑於近日各界表達不同的意見,我們期望就如何處理有關新查冊安排的事宜,了解本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員的取態。我想指出,盡早落實新《公司條例》,對提升本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競爭力至為重要。我們的目標是在二零一四年第一季開始實施新條例,讓各界在條例通過後有約一年半的時間作出準備。要達致這個目標,我們需要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所有相關附屬法例的立法工作。我相信大家不希望這計劃因有關新查冊安排的分歧而遭延誤。

  如要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所有相關附屬法例的立法工作,我們需在五月向立法會提交與新查冊安排有關的附屬法例。方案有二:一、按照之前與法案委員會達成的共識處理新查冊安排的事宜。二、考慮到近期的意見,優化新查冊安排。不過優化新安排當中涉及複雜的法律、私隱及執行問題,我們難以在五月前解決所有問題並將建議納入附屬法例內。因此,如果議員同意優化新查冊安排,我們建議有關事宜與落實新《公司條例》的其他準備工作分開處理,以免影響在二零一四年第一季落實新條例的目標。

  就此,我希望了解議員的取態,是否認為我們大家應優先處理實施新《公司條例》所需的籌備工作,待新《公司條例》實施後才處理有關新查冊安排的事宜。多謝主席。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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