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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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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三年三月所作的決定:

違反電訊牌照條件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關於電訊營辦商違反相關牌照規定的個案。

  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和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統稱「香港電訊」)於二○一二年十一月錯誤地(透過銀行)向一部分以信用卡支付月費的寬頻服務及Now TV服務客戶徵收不正確費用。通訊局考慮過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提交的報告後,認為香港電訊沒有遵從其綜合傳送者牌照的特別條件第9.1條的規定,該牌照條件規定持牌人須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以確保向用戶徵費的準確和可靠性。此外,香港電訊亦沒有遵從它已承諾遵從的《關於電訊服務帳單資料及收取帳款的實務守則》(實務守則)第10段的要求,採取一切合理、必要和實用的步驟,確保向用戶徵費的信息是真實及無錯。

  通訊局考慮過個案的各種情況和所有因素後,決定向香港電訊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其綜合傳送者牌照的特別條件第9.1條的規定。香港電訊亦被提醒要嚴格遵守「實務守則」第10段的要求。個案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common/policies_regulations/ca_decisions/BillingIssue_20130403_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投訴個案

  通訊局亦審議了三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廣播持牌機構違反相關牌照條件和業務守則中關於節目和廣告標準的規定:

(一)有關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期間內多個日子在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本港台播放的電視節目「微播天下」,通訊局決定就亞視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向它施加罰款港幣80,000元;

(二)有關二○一二年八月十二日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互動新聞台播放的電視廣告「NIVEA無印清爽止汗香氛」,通訊局決定向無�邦q視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三)有關二○一二年九月五日在亞視國際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楊貴妃」,通訊局決定把該投訴列為輕微違規個案,並促請亞視嚴格遵守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相關條件。

  有關個案詳情載於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30403_tc.pdf。

完

2013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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