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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四月二日)開始接受「長者生活津貼」第三階段「新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提出申請。
屬於第三階段「新申請」的長者:是65歲或以上,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但有需要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他們須符合「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包括居港及入息/資產規定。
70歲或以上的長者若入息及/或資產超過規定限額,或選擇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仍可以繼續領取/申領現時每月1,135元的「高額高齡津貼」。
社署發言人提醒長者,無須急於在第三階段的初期提出申請,因為如申請人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提出申請及符合相關資格,即可獲發「長者生活津貼」,當中包括最早由生效日期(即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計的一筆過津貼及每月發放的津貼。
申請人可從社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或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填妥申請表格後,可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透過不同渠道提交,即傳真、電郵、郵遞或由政府部門/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或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交。申請人亦可以授權其他人士幫忙遞交申請。
社署在接到申請後,會安排約見申請人。社署解釋,由於現時沒有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的長者,部門並無他們的個人資料及資產記錄,因此須會見申請人以核實他們的申請資格。
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
如有查詢,請致電:
1. 「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共15條線)
熱線的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
2. 部門熱線2343 2255
3. 「長者生活津貼」24小時熱線3142 2202。此熱線由效率促進組1823轄下的同事操作,供查詢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一般簡單資訊。
若部門熱線2343 2255和「長者生活津貼」24小時熱線3142 2202未能即時解答涉及個別長者個案資料的查詢,職員會記錄問題交部門再作跟進。
完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