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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巴士和鐵路內的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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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家彪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於二○○三年十一月發表一套有關管理空調巴士和鐵路設施內空氣質素的專業守則(專業守則),以便就如何確保在這些設施和車廂內維持較佳空氣質素提供指引。此外,審計署於二○一一年就專業守則提出建議,以改善公共運輸設施的室內空氣質素,建議包括:(i)在環境保護署的網頁公布公共運輸設施營辦商(營辦商)遵從專業守則的程度,以供公眾參考;(ii)向採用專業守則的營辦商給予嘉獎;及(iii)為其他公共運輸設施發布室內空氣質素專業守則。當局其後表示會探討該等建議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三年十一月至今,當局有否就專業守則進行檢討;如有,檢討的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設立機制,定期監察營辦商有否遵從專業守則;如有,機制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要求營辦商就遵從專業守則的程度定期提交報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建議營辦商改良列車/巴士的機件設計或加設裝置,以改善車廂內的空氣質素並符合專業守則訂下的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對於營辦商沒有遵從專業守則的情況,當局有何跟進行動;會否考慮對持續未作改善的營辦商作出懲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探討上述建議的可行性的結果為何;有否計劃實施該等建議;如有,計劃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鑑於根據壎籵嬝@中心的資料,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有助於預防傳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在保障公眾健康的大前提下,當局會否考慮以法定的規管制度取代專業守則;如會,立法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鑑於有報道指出,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在未得到運輸署的准許下,擅自取消巴士的抽鮮風功能,以致巴士車廂內的二氧化碳濃度高於專業守則所定的指標,

(i)當局對此有何跟進行動;

(ii)過去五年,當局收到涉及專營巴士公司違反專業守則的投訴宗數為何,以及當局就該等投訴作出調查的詳情、進度及結果為何;

(iii)現時有否法例禁止專營巴士公司擅自更改有關裝置,並對違法者施加處分;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iv)當局有否就車廂內的二氧化碳濃度超標,對巴士司機的職業安全和行車安全的影響,以及乘客感染傳染病的風險作出評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於二○○三年分別發出有關空調巴士設施和空調鐵路設施室內空氣質素管理兩套專業守則(專業守則),專業守則除了訂立相關運輸設施內的二氧化碳濃度基準外,還列出對有關設施營辦商的職責、相關設施的設計、操作、保養及空氣監測的要求,從而令有關的運輸設施維持良好的室內空氣質素。環保署一直留意國際間有關管理運輸設施室內空氣質素的最新發展,以便作出適時檢討和修訂相關的專業守則。與其他國家的做法相比,我們現行的規範是全面和嚴格的,並有助管理人士確保有關的運輸設施能提供良好室內空氣質素。

(二)、(三)和(五)作為良好企業,公共巴士和鐵路營辦商有責任為在其設施(包括車廂)內的乘客提供良好的室內空氣。為了協助相關營辦商達到此目的,我們制訂了專業守則以便他們定期監察其設施內的空氣質素,以及採取必要改善措施,保持室內空氣質素良好。因應公眾對巴士和鐵路運輸設施內空氣質素的關注,我們要求巴士和鐵路營辦商須遵從專業守則的指引。

  審計署於二○一一年就改善室內空氣質素提出的一系列建議,環保署會與巴士和鐵路營辦商研究如何公布他們遵從專業守則的程度(包括是否符合當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基準),以供公眾參考。就其他公共運輸設施方面,環保署已開展為渡輪訂立室內空氣質素專業守則,現正就該專業守則的內容諮詢相關業界。

(四)專業守則旨在協助巴士和鐵路營辦商,透過自我監督加強管理其有關運輸設施內的空氣質素,若巴士和鐵路營辦商未有遵從專業守則的要求,環保署會敦促他們盡快作出改善。

(六)環保署於二○○六年聘請顧問公司檢討本港的室內空氣管理計劃,其中包括研究應否以立法形式規管室內空氣質素。該研究於二○一一年完成,結果顯示大部分關注室內空氣質素的國家和地區,均採用自我監督的規管方案。顧問公司亦同時指出若就規管室內空氣質素立法,就如何釐定物業業主及使用者應負的法律責任方面會存在困難;顧問因此建議繼續實行現時行業自我規管的方案和留意國際間在這方面的發展,以考慮日後是否需要採用立法形式規管室內空氣質素。就專業守則而言,我們會留意國際的最新發展,並作出適時檢討和修訂。

(七)(i)最近有報道指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在未得到運輸署的准許下,擅自取消巴士的抽鮮風功能,我們知悉九巴已於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作出公開解釋和回應。日後,當公共巴士和鐵路營辦商將其公共運輸設施室內空氣質素的信息,定期向公眾發放時,會有助乘客了解和監察相關設施的室內空氣質素。

(ii)過去五年,環保署收到一宗有關涉及專營巴士公司違反專業守則的投訴。該投訴引述最近報章報道指九巴取消巴士抽鮮風功能,從而表達不滿。就有關事件,我們已去信九巴,要求九巴遵守專業守則的要求。

(iii)如巴士改動會影響巴士構造的安全,巴士公司須事先向運輸署提出申請。若改動會對車廂空氣質素構成影響,運輸署會轉交環保署評估及考慮。運輸署會在定期巴士檢查時,確保巴士的構造符合道路交通條例的要求。

(iv)現行專業守則內所訂定的二氧化碳濃度基準經已考慮到對乘客健康的風險,其目的是要確保車廂有足夠通風,以保障車廂內乘客的健康。因此,如果車廂內二氧化碳濃度超標,而成因由於通風不足所致,巴士和鐵路營辦商應採取有效措施,以符合專業守則內的要求。

  保持公共交通工具內通風良好有助預防可透過飛沫傳播如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傳染病,從而保障市民健康。壎籵嬝@中心已與運輸署聯絡,要求公共交通工具的運營商/服務提供者遵從專業守則的指引,並確保在公共交通工具內保持有良好通風和提供足夠的新鮮空氣供應的空調系統。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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