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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意識維持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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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產權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由該署委託市場研究公司進行的「香港市民保護知識產權意識調查」及「香港商業機構知識產權意識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市民及商界對知識產權的認知程度維持高水平。

香港市民保護知識產權意識調查

  調查顯示,在一千零一名受訪者當中,百分之八十九點三的受訪者知道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專利、商標及外觀設計。大部分受訪者(百分之九十四點六)認為知識產權在香港需要受到保護。

  超過三分之一(百分之三十六)有上網習慣的人士表示,他們絕對會或可能會在合法網站付款下載歌曲/影片/電腦軟件/遊戲/電子書,比例較上一次二○一○年調查的百分之二十九點七為高。他們會在合法網站付款下載版權作品的首三個最多提及的原因與上一次調查相若,包括「尊重知識產權」(百分之五十二點七)、「為了得到更佳質素」(百分之二十四點九)及「支持創意工業(藝人、歌手等)」(百分之十八點七)。

  調查結果亦發現只有百分之八點五的受訪者經常或間中購買盜版或冒牌貨品,結果與上一次調查的百分之八點四相若。

  超過四成人士(百分之四十二點五)表示有聽過「正版正貨承諾」計劃,比例較上一次調查的百分之三十四點五有所上升。在認知這計劃的人士中,百分之八十一點五認為計劃對增加消費者及遊客在港購物的信心和鞏固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有幫助。

  百分之六十三點四的受訪者認為,知識產權署的宣傳活動對提升香港市民保護知識產權意識非常有效或頗有效,與上一次調查結果的百分之六十三點九相若。多數受訪者(百分之七十六點二)認為電視是宣傳知識產權的最有效途徑。與上一次調查對比,受訪者認為學校或互聯網網頁是最有效宣傳途徑的百分比有所上升。

  就市民對保護知識產權長遠發展的意見,受訪者認為保護知識產權能促進本地創意產業發展(佔受訪者百分之七十三)及香港整體經濟發展(百分之六十五點三)。

  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說:「市民對數碼環境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逐漸提升,有更多市民會在合法網站付款下載版權作品,這情況令人感到鼓舞。我們會繼續努力進一步提高市民對知識產權的意識和尊重,包括在學校及透過互聯網進行宣傳。」

香港商業機構知識產權意識調查

  調查顯示,在一千零一間商業機構當中,百分之八十二點九的機構知道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及專利及外觀設計。大部分的機構(百分之九十五點九)認為知識產權是公司的寶貴資產,亦有百分之九十四點八的機構認為知識產權在香港的商業社會需要受到保護。

  有更多機構(百分之七十點八對比二○一○年的百分之五十八)表示知道《版權條例》中,有關董事或合夥人可以因為公司在業務中管有盜版軟件,負上刑責。亦有更多機構(百分之六十七點四對比二○一○年的百分之三十六點六)表示知道《版權條例》中,有關董事或合夥人可以因為公司在業務中頻密或定期複印大量版權作品,負上刑責。另外,百分之四十四的機構表示知道有關特許計劃授權公司在業務中複製本地報章報道/書籍內容,比例較二○一○年調查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七大幅上升。

  調查也向機構收集對知識產權貿易的意見。大多數機構(百分之六十一點四)認為,知識產權貿易對促進香港經濟發展非常有幫助或頗有幫助,而百分之十二點九從事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的機構會考慮在未來十二個月進行有關貿易。

  約有五分之四(百分之八十點四)的機構在過去兩年曾留意到知識產權署的電子媒體宣傳/印刷廣告/宣傳物品。與二○一○年調查的百分之六十五點三比較,較多機構(百分之七十七點六)從電視認知知識產權署的宣傳。百分之六十五點二的機構認為,知識產權署的宣傳活動對提升香港商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非常有效或頗有效,與上一次調查的百分之六十六點六相若。

  就保護知識產權的長遠發展而言,大部分商業機構均認為保護知識產權對促進本地創意產業發展(佔受訪機構百分之八十二點三)、促進營商者創造商機及財富(百分之七十六)及促進香港整體經濟發展(百分之七十二點四)非常有幫助或頗有幫助。

  張錦輝說:「商業機構對《版權條例》中,有關董事或合夥人須負上刑責的認知比例顯著提高,這是肯定了我們的宣傳工作。我們有責任向本港的投資者提供所需的知識產權保護,確保他們可以在一個公平自由的環境營商。知識產權署會繼續致力透過不同渠道,包括電子媒體宣傳及與商界團體合作,向商界傳遞保護知識產權的信息。」

  兩個調查的結果已上載至知識產權署網頁www.ipd.gov.hk/chi/promotion_edu/survey.htm。



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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