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今日寄出「長者生活津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黃色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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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向約29萬長者寄出黃色通知書,通知他們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的安排。

  屬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的長者:是70歲或以上,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但未有在65至69歲時領取過「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或65歲或以上,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長者;或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而在第一階段沒有收到通知書的長者。

  選擇申領「長者生活津貼」,而符合入息及資產規定的長者,須填妥「郵遞提交申請表格」,並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九龍中央郵政局郵政信箱2200號社會福利署。合資格的長者,會獲發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兩者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減同期已發放的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有關款項會存入他們現時領取「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的銀行戶口。

  社署發言人指出,第三階段「新申請」將於四月二日開始接受新申請,涉及的長者為65歲或以上,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但有需要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他們須符合「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包括入息及資產和居港規定。

  70歲或以上的長者,如選擇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可申領或繼續領取無須申報經濟狀況的「高額高齡津貼」。

  發言人提醒合資格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無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

  「長者生活津貼」旨在扶貧,目的是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在現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合資格長者每月可獲發2,200元的津貼。為方便長者有秩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社署安排不同類別的長者分三個階段(即「自動轉換」、「郵遞提交申請」及「新申請」)及透過不同的程序申領。

  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

  如有查詢,請致電:

1. 「長者生活津貼」熱線3595 0130(共15條線)
熱線的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  

2. 部門熱線2343 2255

3. 「長者生活津貼」24小時熱線3142 2202。此熱線由效率促進組1823轄下的同事操作,供查詢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一般簡單資訊。

  若部門熱線2343 2255和「長者生活津貼」24小時熱線3142 2202未能即時解答涉及個別長者個案資料的查詢,職員會記錄問題交部門再作跟進。



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