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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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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刊憲。

  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訂《教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保障破產的補助學校公積金和津貼學校公積金計劃成員在根據該條例維持的公積金中的收益。

  補助學校公積金和津貼學校公積金屬法定供款計劃,目的在於協助資助學校教員儲蓄,以備退休之用。修訂的目的在於保障補助學校公積金和津貼學校公積金計劃成員的收益,包括補助學校公積金/津貼學校公積金供款人一旦破產,供款人在該兩項公積金內的任何收益的權益或權利,均不會歸債權人所有,可保留作退休之用。

  教育局發言人說:「我們期望條例草案可以在二○一二/一三立法年度內實施,讓我們能夠盡早為兩項公積金供款人在一旦破產時提供保障。」

  教育局於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簡介了立法建議,委員會對建議表示支持。

  條例草案將於三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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