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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修訂版今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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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三月二十二日)發出《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工作守則」)修訂版。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發出『工作守則』修訂版的通告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該份『工作守則』旨在就遵守《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有關金屬棚架工作安全的規定,提供實務指引;而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從事搭建金屬棚架的『曾受訓練的工人』的釋義。」

  發言人補充說:「『工作守則』的修訂旨在統一『工作守則』與《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的要求。勞工處亦已就『工作守則』的修訂,廣泛諮詢建造業的主要持份者。」

  「工作守則」現已認可在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金屬棚架工中級工藝測試取得合格成績,及具備一年或以上金屬棚架工作經驗的金屬棚架工,為「曾受訓練的工人」。

  「工作守則」亦認可在《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下註冊為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熟練技工(臨時)或半熟練技工(臨時)之金屬棚架工為「曾受訓練的工人」。

  「工作守則」可在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以及在該處的網頁(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b.htm)下載。查詢「工作守則」請致電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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