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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阻止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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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在過去兩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及時阻止兩名男性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昨日(三月三日)下午約二時,懲教人員面見一名三十二歲男性還押在囚人士時,該在囚人士突然情緒失控,並意圖將自己撞向牆上一個金屬箱。懲教人員立即制止及給予適當輔導。

  該還押在囚人士沒有受傷,他稍後會接受臨床心理學家評估。

  今日(三月四日)下午約三時,懲教人員發現一名二十七歲在囚人士坐在囚室地上,頸上纏有一條毛巾。職員立即為該在囚人士施行急救,他當時清醒。

  職員隨即將他送往院所醫院接受診治,其後再將他轉往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檢查,稍後亦會安排他接受臨床心理學家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三十二歲在囚人士因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第一部毒藥、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危險藥物的設備及管有危險藥物等罪名而被還押,而該名二十七歲在囚人士則因販毒罪名而被收押。



2013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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