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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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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上水區展開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執法人員搜查位於上水區的水貨黑點,並於寶石湖路及新運路一共拘捕十三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分別為六男七女,年齡介乎三十三至五十三歲。行動中檢獲大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奶粉及嬰兒食品。
  
  所有非法勞工現正被羈留調查。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同時,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僱主亦必須查閱他/她的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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