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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房屋屋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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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在2013年1月向本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房委會(香港房屋委員會)亦會認真檢視舊公屋(公共租住房屋)屋h的重建潛力,以善用現有土地」。目前,有不少公屋屋h的樓齡高達30至40年。房屋署在2010年年底完成勘察14個接近或超過40年樓齡的公屋屋h,並表示會陸續在其餘接近40年樓齡的公屋屋h進行勘察。當時的結果是,除了蘇屋h及東頭(一)h需要清拆外,其餘12個完成勘察工作的公屋屋h被指「結構良好」,在進行「恰當的改善工程」後可以保存樓宇15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重新審視當局在2010年決定以進行改善工程方式保存的上述公屋屋h當中,哪些屋h具重建潛力,以便盡快進行重建,以善用土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將樓齡40年以上的公屋屋h納入優先重建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了滿足市民對出租公共房屋(公屋)的殷切需求,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積極透過不同方法去增加公屋供應,包括在不同地區物色適合發展公屋的用地,並會認真檢視舊公屋屋h的重建潛力,以提供更多的公屋單位。

  為了平衡樓宇的結構安全,以及維修的成本效益這兩方面的考慮,房委會於二○○五年推出「全面結構勘察計劃」,以審視舊屋h的情G。只有在屋h結構不安全或繼續維修並不符合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才會進行清拆。

  為更有效評估現有樓宇的可持續使用程度和舊屋h的重建潛力,房委會於二○一一年通過了「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屋h優化政策」。據此,在考慮是否清拆及重建高樓齡公共屋h時,房委會將根據「全面結構勘察計劃」的勘察結果,考慮有關屋h的結構安全和修葺方案的經濟效益,並研究有關屋h在重建後的發展潛力,以及是否存在合適的遷置資源。房委會會因應個別屋h地盤的特性及周邊的可發展範圍,進行一系列的詳細研究,包括各項技術及環境影響評估、地區的整體規劃、都市設計和發展密度等,亦需要與相關決策局和政府部門就區內社區、社會福利、運輸和教育等各項配套設施事宜進行磋商。當完成有關評估後,房委會始能最終確立個別屋h的重建可行性,以制定合適的執行時間表。

  根據「全面結構勘察計劃」,房委會每十五年為所有已完成全面結構勘察並保留的公共屋h作一次結構狀況評估,目前,已有四十二個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公共屋h被納入「全面結構勘察計劃」,當中二十四個已完成勘察,包括所有樓齡四十年以上的公共屋h。除蘇屋h、東頭h第二十二座及白田h經已宣布重建外,我們亦會在其他已宣布保存的公共屋h進行所需的屋h改善和維修工程,並會密切監察其結構狀況。

  今後,房委會會按照現行的「重建高樓齡公共租住屋h優化政策」,研究高樓齡屋h的重建發展潛力,而是否有合適的遷置資源將會是一個考慮要素。房委會會兼顧樓宇的可持續使用和重建潛力,務求善用寶貴土地資源,增加建屋量。

  正如上述,在釐定高樓齡屋h的重建可行性時,我們會進行一系列的詳細研究。若屋h於重建後單位增幅潛力可觀及有合適的遷置資源,我們會考慮把屋h整體重建,或局部重建並進行維修。若有些屋h被確定為不適合重建,其重建潛力將留待下一輪的「全面結構勘察計劃」時再作檢討。

  現階段而言,除了已公布重建計劃的蘇屋h、東頭h第二十二座及白田h外,房委會並未有作出任何有關重建其他高樓齡屋h的決定。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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