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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女因使用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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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外籍男女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因使用虛假文書各被判入獄兩個月。

  案情透露,一名三十八歲外籍男子及一名三十四歲外籍女子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到港後,利用虛假文件在香港開設公司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涉及電郵騙案的犯罪得益。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於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上環拘捕該對男女,並於十二月二十二日落案暫控以各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兩人今日被判罪名成立。

  根據警方統計數字,本港商業電郵騙案有上升趨勢。警方去年共接獲四百三十宗商業電郵騙案的舉報,涉及金額約一億八千萬元,較二○一一年上升二點七倍。

  常見的犯案手法為騙徒利用虛假的公司電郵,假扮受害公司的生意伙伴,向受害公司訛稱已更改銀行入數戶口。受害公司在沒有與其生意伙伴通電話或其他途徑核實下,便將款項轉入騙徒的戶口。

  警方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商業電郵騙案,並呼籲商業機構人員對上述騙案及可疑電郵提高警覺以免受騙。如在匯款前透過電話、傳真或其他途徑核實對方身份,及向警方舉報可疑個案。此外,會計師和秘書公司替可疑的客戶開設公司或銀行戶口時亦要小心審查,以防被人利用進行洗黑錢。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百一十號



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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