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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非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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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學生家長向本人反映,有部分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專院校(資助院校),透過非大學聯合招生辦法(非聯招)錄取持海外公開考試成績的本地學生入讀某些極受歡迎的學士學位課程。然而,一些平時的校內考試成績較該等學生優異並以香港中學文憑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成績,透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報讀該等課程的本地學生,卻不獲錄取。該等家長質疑資助院校錄取本地非聯招生的做法對聯招生不公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三年,八間資助院校每年錄取的學士學位課程第一年學生當中,非聯招生的人數和百分比分別為何;該等非聯招生當中,來自本地、中國內地、亞洲其他地區及亞洲以外地區的人數和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按資助院校及學院劃分,在2012-2013學年的學士學位課程獲錄取的(i)本地非聯招生在海外公開考試取得的平均和最低成績,以及(ii)本地聯招生的香港中學文憑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平均和最低成績;各資助院校如何比較該兩類學生的學業成績;及

(三)各資助院校基於甚麼理由,容許本地學生以海外公開考試的成績報讀其課程;該等本地非聯招生是否被歸類為國際學生;當局會否檢討該收生辦法的準則是否公平及應否繼續採用該收生辦法?

答覆:

主席: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是協助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報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主要平台。聯招未有涵蓋的本地申請人(包括副學位或持有其他學歷的學生),須直接向個別資助院校申請入學(通稱非聯招)。資助院校在收生方面享有自主權。每所院校自行制訂擇優而取的收生政策,評核本地學生通過聯招或非聯招途徑遞交的申請。院校並沒有就經聯招及非聯招途徑入讀的本地學生預設比例。

(一)過去三年,經聯招途徑錄取本地學生修讀三年制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比例保持平穩(介乎81.1%與82.1%之間)。至於新學制下的四年制教資會資助學士學位課程,2012/13學年的有關比例則為92.7%。值得留意的是,另有6.2%至10.6%的本地學生是以副學位或同等學歷,通過非聯招途徑獲得錄取。

  至於非本地學生,他們主要通過資助院校核准學額以外超收錄取,超收人數最多可達核准學額的20%。因此,非本地學生不會對本地學生構成直接競爭。2010/11至2012/13學年非本地學生的收生比例由12.7%微升至13.7%,當中70%至75%為內地學生,其餘來自亞洲其他地方或其他地區。

  資料詳見附件A。

(二)根據院校提供的資料,申請人必須經過嚴謹全面的評核才獲錄取。院校會從多方面進行評核,包括學歷(包括公開考試及校內成績)、面試或試演時所表現的學科能力和個人品質、非學術成就、個人興趣,以及報讀課程選擇優次等。院校並沒有採用任何公式,換算和比較不同學歷和非學術成就。

  按院校及主要學科類別劃分,2012/13學年教資會資助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取錄本地學生的選定學歷入學分數,列於附件B(資料由資助院校提供)。院校亦會不時檢討經聯招及非聯招途徑所錄取學生的質素和表現,以確保不論申請人持有何種學歷,資助院校只招收「最值得錄取者」。

(三)就報讀教資會資助課程而言,凡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則不論其入學途徑,均一律視作「本地學生」。提供非聯招渠道,旨在確保非主流學歷的本地學生,包括在本地專上院校修讀副學位,以及在香港或海外學校修讀國際公開考試的學生,均享有同等機會,獲考慮升讀教資會資助課程。錄取這些學生,也可令校園更為多元化,有利學習環境。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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