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制止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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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昨晚(二月八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制止一名還押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晚上約八時四十分,該名三十六歲男性還押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突然情緒失控並將頭撼向檯角,在場懲教人員立即制止他進一步自我傷害身體。他當時清醒,頭部受傷。

  該還押在囚人士在院所醫院接受初步治理後,再轉送到公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院所稍後會安排臨床心理學家替他作進一步評估及輔導。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在囚人士因身懷盜竊工具而被還押。



2013年2月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6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