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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答問全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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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二月七日)就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環境局局長:大家好,今日已經是年廿七,大家都應該很忙碌準備過新年。但我們的同事都很心急,希望可以在香港減廢方面多做一點工作,所以我們今日推出「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公眾諮詢。在香港,棄置玻璃樽佔堆填區的容量大約百分之三,但很多市民都覺得玻璃樽是可以回收的物料,是應該善用的,不應該佔用堆填區的空間,所以我們推出了這個計劃。在這計劃內,大約有三分之二的廢玻璃與玻璃樽飲品是相關的。當然,玻璃樽包括盛載食物、醬料或者是飲品,而當中大部分是跟酒精類相關,佔百分之八十五。根據外國經驗,做玻璃回收的成效是不錯的,回收率介乎百分之六十,甚至是全部。但現時香港是採取一個自願計劃,只能回收到幾個百分點。我們今日的計劃,是基於一個人人負責的理念。在飲品供應商方面,他們要繳交一個循環再用的費用;在零售層面,就要負責宣傳回收的網絡和相關資訊;消費者方面,當然是要負責在消費方面幫助回收過程。政府會委聘一個廢玻璃回收管理承辦商,統籌全港的廢飲品玻璃樽回收,並以適當方式處理,以及提供適當的出路。當然,我們期望回收率會相應提高,根據過去或者是外地的經驗,理應可以回收七成或以上。在提高回收物料的同時,我們也要製造一個需求,政府會加大力度於環保採購方面。兩年前,即2011年,我們亦有環保採購,在政府相關的工務工程中支持使用這些環保物料,當年,我們在這些工程用了很多的環保磚,可以鋪滿的總面積差不多17公頃,即相等於重複鋪滿彌敦道兩旁的行人道五次。由此可見,過去我們也使用了不少環保的物料。我們知道這些環保物料的需求提高了之後,環保採購的力度亦會隨之而加大。我們會與建築業界商討如何增加本地在這方面的應用。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記者:徵費會收多少錢?

環境局局長:文件提到,基本上我們希望收取的費用能補償承辦商搜集的過程,因為玻璃比較重,需要回收網絡和運輸成本,所以有平衡的支出。我們初步預算,一個750毫升的紅酒樽大約是七毫左右,差不多是一公升收取一元,這是我們參考外地的價錢。但屆時我們會有投標的過程,希望做到該方面盡量平衡的預算。

記者:收錢會在哪個層面收?是向零售商或是向入口商收取?

環境局局長:剛才說過,我們希望每個持份者都負責任。我們認為向產品、飲品的供應商收取是最有成本效益的,因為這是比較集中,能做到回收的最大作用。

記者:向進口商收錢,對他們來說會否不公平?

環境局局長:這是以污者自付的原則。我們分析過不同做法,一般飲品的廢玻璃是比較容易清理,所以成本效益是比較好。但我們認為如果香港人的環保意識逐步提高,譬如他們回收時清洗玻璃比較好,我們這個計劃可以擴展至其他如盛載醬油和食物的玻璃。所以我們認為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去做,能夠做到有成本效益的方法。

記者:向進口商收錢,對他們來說會否不公平?為甚麼不是向零售商或用者自付而向飲用的人收取?

環境局局長:我想基本上收費的模式都在整個市場結合,我們在某地方收集費用是比較有效益和最集中。整體來說,責任在整個市場是均分的。

記者:如何均分?供應商佔多少成?零售商佔多少成?消費者佔多少成?

環境局局長:當然這有市場的運作,在源頭收費如何能影響整個收費架構,我認為市場上會有調節。

記者:你的意思是否指成本會自動轉嫁給消費者或零售商?

環境局局長:這是污者自付的原則。即在某地方收了錢,整個市場、相關的消費者在該方面會付出。

記者:現在的計劃收錢方面有效率,但回收的是消費者飲完的樽,這個計劃沒有任何誘因令消費者將樽回收,這個計劃會否提供誘因?按樽的方法是否不會考慮?

環境局局長:基本上,香港現在有些本地飲品生產商有按樽或回樽的做法,所以這些在今次計劃中有豁免,不會向他們收錢。因為他們已經將樽回收了,不會影響堆填區的壓力,所以有豁免。至於其他方面,市民盡責任,飲完後將樽放在適當的地方,與其他的廢物適當的處理,這是公平的。

記者:但你說現在的回收率只有百分之幾,用了這個方法後,市民都是沒有誘因,如何達到你希望回收率可以去到七成的目標?

環境局局長:基本上會有承辦商逐步在香港建立回收網絡,回收點更會在適當的地方設置。成本以外,如何收集後有運輸隊將這些比較重的玻璃廢料運到地方適當處理,這是成本所在。所以我們主要是收取循環再造的費用以支持整個流程。我想市民會明白這是舉手之勞,將樽放在適當的地方,這是市民應盡的責任。

記者:中式酒,即孖蒸、竹葉青,是否都會收費?還是只收葡萄酒?

環境局局長:我理解今次的樽是所有飲品相關的玻璃樽,由果汁、至礦泉水、至酒精類都歸這類。主要原則是容易清洗的飲品玻璃樽是今次我們所涵蓋的範疇。

記者:現在聯絡了多少承辦商去回收?有甚麼誘因令承辦商去建立一個現在不是很成熟的回收網絡?

環境局局長:就這方面,今次透過諮詢期,大家會聯絡和了解。根據我們的數字,大約有1,700間飲品供應商在香港,這數字有待商榷,是個約數。這數字相對零售商的數量是較集中,較容易收取循環回收費用。

記者:預計一年收多少錢?

環境局局長:這數字我們的同事有計算過,約幾千萬元。

記者:錢會怎樣用?

環境局局長:就這幾千萬元,我們主要由承辦商進行回收和運輸的過程,要視乎投標價,如果數目是這樣,我們就視乎全香港每年有多少個樽,再除以價錢,希望能做到平衡。

記者:政府如何確保回收的玻璃樽不會被浪費?因為有些回收商說市場已經飽和了。

環境局局長:其實我們已經跟本港環保磚的生產商討論過,你剛才提出的問題是不存在的。但我們都明白,現在只回收到幾個百分點的玻璃樽去製造玻璃磚,這個數量跟現時(市場上)的供求是較為平衡。日後(回收)數量多了的話,我們當然要開拓多一點出路,所以我們現在已經與相關部門商討中,如何加大相關的出路,其實可以應用在很多地方,譬如造地磚、造一些玻璃的牆磚;不單是政府,甚至私人業界也可以用這類的物料。所以我們要雙管齊下,一方面加大回收量,同時亦要加大出路,而做到一個平衡,這方面我們是有信心的。

記者:政府會將回收的玻璃廉價賣給私人建造商、還是用甚麼方法吸引他們應用這些回收玻璃?

環境局局長:我舉個例子,現時在建築業界有一個環保認證叫 Beam Plus。其內容一方面是鼓勵他們在設計上多用一些回收的物料,會打一個分數,分數越高,整體的評級便會越高。這就是透過相關的認證以鼓勵私人業界多用一些回收的物料,特別是本地回收的物料。

記者:剛才提到委託承辦商或機構去統籌回收的情況,是否日後可能由一間或幾間承辦商或機構去負責所有回收的情況?具體上的統籌要做什麼?

環境局局長:基本上我們覺得在香港,如果以一間(承辦商或機構)做會更能配合整個統籌各方面,做法是有一個網絡方便大家在不同地方,包括家居或不同的商業地方進行回收,以及一個運輸網絡,到一些適當的地方作適當的處理,可以作為出路。

記者:純粹是統籌各個回收商?

環境局局長:它(承辦商或機構)會有承包制,包括建造一個網絡及做運輸回收的過程,令回收的(玻璃樽)有出路。

記者:傾向私營或NGO(非政府機構)?

環境局局長:基本上我們會看投標的過程,我們在這方面持開放態度。

記者:今次因為少人回收玻璃樽或因為費用比較貴,所以政府幫手徵費,會否破壞了自由市場原則?膠樽也很少人回收,日後會否考慮膠樽也要徵費?會否擔心開了先例?

環境局局長:這不是第一個先例,之前我們都有三個類似的PRS(生產者責任計劃),包括塑膠購物袋徵費,現時在超市徵費,我們會徵詢大家,第二期會擴展到整體回收網絡;另外,廢電器電子產品我們亦已經諮詢並正進行中。一些相關的措施,我們應該要透過生產者責任制做到平衡市場的力量,我們會透過這方法去做。

記者:會否擔心破壞自由市場的原則?

環境局局長:廢物管理要有生產者責任制及污者自付的原則,這方面需要有平衡。

記者:誘因方面,將來會希望多些回收桶,是否多些回收點就可以令市民回收的誘因大了?

環境局局長:整體有幾方面,第一方面要方便業界或市民有多些或適當的回收點,能夠將這些玻璃樽分開。分開之後,我們要有足夠資源令分類後的玻璃樽可以運到適當的地方處理,所以兩樣都牽涉資金,在這方面是要有些支持。

記者:徵費會否鼓勵生產商,如果汁、礦泉水,不用玻璃樽而用膠樽?若生產商自己願意做回收和按樽,是否可豁免不用付這一元?

環境局局長:你說得很好。我們要鼓勵環保運作,所以有豁免的安排。如果玻璃樽的飲品有回收、按樽制度,不會影響堆填區,不會影響垃圾總量,是可以獲得豁免。至於會否由玻璃樽轉換成其他的盛器,這方面主要看現在的數字,因為百分之八十五是酒精類飲品,其他如果汁是比較少量。所以數字上看,酒精的替代品是比較少,這個轉變對我們計劃的影響是輕微的。

記者:甚麼時候實施?

環境局局長:這方面我們當然希望盡快,因為要減少堆填區的壓力,亦是鼓勵大家有環保的運作。我們現在諮詢三個月,希望得到意見後讓我們分析,盡量在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報告。順利的話,明年開始我們會將草案提交上立法會,然後落實。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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