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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宵市場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二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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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聯同警務處及勞工處一連兩天(二月六及七日)於全港年宵市場展開一連串打擊非法勞工行動,行動至今,共拘捕十五名非法勞工及七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冠軍行動」於昨日(二月六日)進行,共搜查了三個位於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市場的目標地點,在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拘捕了四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案僱主。被捕的四名非法勞工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十六至三十一歲。同時,兩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年齡介乎三十五至四十三歲。

  另外,今日(二月七日)執法人員再搜查了七個年宵市場的目標地點,包括維多利亞公園、旺角花墟、黃大仙、觀塘、沙田、葵涌及荃灣的年宵市場,共拘捕了十一名非法勞工及五名涉案僱主。被捕的十一名非法勞工為七男四女,年齡介乎十八至四十九歲。同時,五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年齡介乎三十四至五十六歲。

  所有非法勞工現正被羈留調查。行動仍然進行中。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同時,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僱主亦必須查閱他/她的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入境處會繼續聯同其他執法部門採取有效行動打擊有關罪行。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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