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展開(附圖)
**********************

  環境局今日(二月七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推行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全面推動飲品玻璃樽回收。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至五月六日為止。

  諮詢文件建議採用由政府主導的模式,一方面由政府委聘承辦商,負責收集及循環再造飲品玻璃樽,另一方面政府向玻璃樽裝飲品的供應商收取循環再造費,作為支付這項生產者責任計劃的運作成本,以反映「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建議還包括要求飲品零售商提供相關的回收資訊,以及規定玻璃循環再造商申領牌照。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飲品玻璃樽是有用資源,應該善加利用。過去香港循環再造飲品玻璃樽的出路很狹窄。隨茯蒫o工作取得成果,確定飲品玻璃樽經過適當處理過程,可以用於製造多種不同的建築物料,形成循環經濟,無需繼續被送往堆填區棄置。

  海外經驗顯示,透過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推動飲品玻璃樽回收有助提高回收率,初步預期實施後可回收約七成(即每日超過100公噸)在本港產生的廢飲品玻璃樽,可減輕堆填區的負荷,對應付迫在眉睫的廢物問題十分重要。

  目前,香港每日棄置的都巿固體廢物約9 000公噸,其中約150公噸(約2%)為廢飲品玻璃樽。自二○○八年起,政府一方面透過推動綠色採購增加需求,令更多工務工程採用含有回收玻璃物料的建築物料(例如環保地磚),另一方面透過相關業界及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推動自願性的玻璃回收計劃,提高巿民對玻璃回收的意識。目前,各項計劃每日回收總量約為13公噸,佔廢飲品玻璃樽產生量約8.5%。

  為落實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政府推行「減廢為先」的廢物管理策略,其中包括加強推動業界自願回收,並逐步落實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就飲品玻璃樽而言,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現正支持五個主要的自願性回收計劃,包括:

* 香港酒店業協會推行的「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
* 匡智會舉辦的「玻璃樽回收行動」
*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舉辦的「玻璃再生璀璨」計劃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環保署合辦,在公共屋h推行的
  「玻璃樽源頭分類試驗計劃」
* 沙田居民協會舉辦的「沙田玻璃顯生輝」計劃

  有關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諮詢文件已上載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市民亦可到環保署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索閱。歡迎公眾人士在諮詢期內,以電郵、郵遞或傳真方式提出意見。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4分

圖片 圖片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