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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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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殘疾人士表示,現行的傷殘津貼審批制度十分落後和過時,例如不同殘疾類別的殘疾人士受到不同待遇,亦有不少有實際需要的殘疾人士不獲批傷殘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不同殘疾類別的殘疾人士每年(i)獲發普通傷殘津貼的個案數目、(ii)獲發高額傷殘津貼的個案數目、(iii)獲發傷殘津貼的人士的平均年齡,以及(iv)不獲批傷殘津貼的申請數目分別為何(請按附表一列出);

(二)過去三年,政府每年批出不同有效年期的傷殘津貼個案數目(按附表二列出);及

(三)過去三年,每年殘疾人士領取傷殘津貼的情況有所改變的個案數目(按附表三列出),及有關改變的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張超雄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在過去三年,按殘疾類別劃分的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個案數目載於附表四。

  自二○一○年起,每年傷殘津貼申請中未獲批准的數目及原因載於附表五。

  社會福利署(社署)並無備存按殘疾類別劃分不獲批傷殘津貼的申請數目記錄,亦沒有備存有關過去三年獲發傷殘津貼的人士按殘疾類別劃分的平均年齡資料。

(二)及(三)我們一向是以某一統計時點的個案的數字,進行傷殘津貼有關的分析。因此,社署並沒有備存每年按不同有效年期分類或領取津貼情況有所改變的傷殘津貼個案數目記錄。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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