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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答問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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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一月二十三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就廢物管理及資助更換柴油商業車與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有關回收四電一腦?)

環境局局長:這方面在之前的諮詢已討論過,我們會在適當時候把具體建議呈交立法會和大家討論。

記者:是否已訂下法例方面的事宜?

環境局局長:今日我沒有太多資料告訴大家。

記者:(有關回收玻璃樽……)

環境局局長:我想每樣產品,基於生產者責任制,會有不同的環境,如何能做到方便整體的運作,全世界每個城市對不同產品都有不同的做法,所以每次的諮詢文件都集中討論怎樣的狀況是最適合香港的情況。

記者:有關四電一腦的生產者責任制方面,如在零售點推出,風險會否很大?

環境局局長:有幾方面,一方面希望在運作上有效益,同時希望推行制度時,對減廢意識有直接得益,所以不同產品有不同做法。譬如玻璃樽,似乎大家都認為其替代品或用量都不會因徵費而改變,因為飲酒或其他飲料的替代品較少。所以希望透過收費幫助製造循環經濟、進行回收,做到本地的循環再造。集中在一個地方收費是比較方便,所以在(回收)玻璃樽上有這樣的思維,這些都會讓市民討論。至於電器方面,我們都討論過不同方法。有人認為棄置時才徵費、有人認為入口時徵費、有人認為零售時徵費。但經過討論後,我們認為在中間落墨是比較適合香港的情況。

記者:大概有幾成人支持在零售點徵費?

環境局局長:我今日沒有這些數據。

記者:局長,可否談談政府是否不會考慮將「�茖恣v和換車的資助額劃一?

環境局局長:我相信我們推出的建議,即有不同特惠補償的安排,即�茖恣B換車,不同車齡有不同做法,有污者自付的原則作基礎。我明白業界有另外的想法,希望有劃一的做法,我暫時看不到有很強的理據要這樣做。當然,我明白業界在經營的狀況有不同情況。但建議的劃一做法是否合情合理,我認為社會上可以討論。

記者:你會在甚麼情況下才會考慮?

環境局局長:第一,我們預留的一百億元是相當大的數目,要善用資源;同時,亦會基於社會上可以接受的、合情合理的理念,將這份特惠補償金做到最大的效益,所以在這方面是要有一個基礎,政府提出的建議是基於一些既定的合理的理念,業界提出的(建議)是以甚麼理據來說服大家去考慮他們的理由,我想大家是要講清講楚。

記者:是否暫時都不會考慮他們的要求?

環境局局長:我想我們又不是「鐵板」一塊的,而是要大家如何在整體制度上可以在細節上優化,大家要持開放的態度,這方面大家要討論,譬如之前有講法,如何可以將最大的得益給予車主,而不是給了車行,這些都是一些可以討論的細節,令整個制度可以給車主最大的幫助,

記者:即是說不會讓步?會否支持或接納業界的建議?

環境局局長:我想大家說出任何建議時,最要緊是講清楚理據和原因,如何會說這是一些更好的講法;我亦提過,部門同事和業界會在這個星期再溝通,討論一下有關的道理,哪一方面是更加適合香港的狀況。

完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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