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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公布醃製水果及蔬菜中防腐劑含量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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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評估醃製水果及蔬菜中使用防腐劑的情況,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完成一項專項食品調查,結果顯示在四百五十個樣本中,有兩個樣本不及格,整體及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六。

  中心發言人今日(一月十八日)公布該專項調查結果時表示,中心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間,從市面不同零售點(包括超級市場、雜貨店、小食店及街市)抽取了脆瓜、籮蔔、鹹菜、蕎頭、薑片和辣椒等醃製蔬菜樣本,以及芒果乾、菠籮乾、提子乾、杏脯、梅乾、乾蘋果圈、酸甜蜜桃和橄欖等醃製水果樣本,作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及苯甲酸酯類等防腐劑檢測。

  發言人說:「兩個不及格樣本中,一個蕃薯乾樣本被檢出在該類食物中不准使用的山梨酸,含量為百萬分之四百七十二。一個八仙果樣本則被檢出含苯甲酸,含量為百萬分之一千三百,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千。有關結果已於去年十一月份的食物安全報告中公布。」

  他續說:「山梨酸和苯甲酸毒性屬低,就兩個不及格樣本檢出的含量而言,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中心已追查有關食物來源、要求有關商戶停售及銷毀有問題食品,並向有關商戶發出警告信。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中的規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業界,使用防腐劑時,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及有關法例規定,並應向可靠的供應商購買食物及食用材料。此外,他們亦須遵從《食物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紀錄制度,以便在有需要時追查食物來源。

  他建議市民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些有害物質。



2013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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