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未經註冊中成藥(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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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一月十六日)指令持牌中成藥批發商嘉龍藥業(香港)有限公司(嘉龍),從消費者回收一款未經註冊中成藥「同仁牛黃清心丸」(批號:B/N2010003)。部分未經註冊中成藥的標籤被發現印有註冊編號HKP-02438,該註冊編號其實屬於另一註冊中成藥。

  壎芵p發言人說:「壎芵p在接獲一宗有關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的情報並跟進調查後,作出上述呼籲。」

  發言人補充:「有關的同仁牛黃清心丸未有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根據初步調查,該未經註冊中成藥經嘉龍由內地進口,聲稱只轉口往香港以外地方。但嘉龍(位於尖沙咀漢口道43-49號漢口大廈8樓F室)將有關中成藥批發給零售商明愛大藥房有限公司(明愛)(位於元朗壽富街29號興隆中心地下8號鋪)。明愛其後將該未經註冊中成藥批發予持牌中成藥批發商創興隆藥業貿易公司(創興隆)(位於香港干諾道西188號香港商業中心914室)。創興隆繼而將該中成藥批發給另一零售商永昌大藥行(永昌)(位於葵興h商場地下7號鋪)。調查仍然繼續。」

  發言人解釋:「根據標籤,該款產品可用於紓緩胸口不適及眩暈。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經證實,因此可能對公共壎芮c成風險。」

  壎芵p至今沒有收到相關不良反應的報告。署方會密切監察回收行動,嘉龍已設立熱線電話(2376 0067)解答相關查詢。

  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壎芵p會就上述中藥商的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

  「此外,嘉龍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有關案件會轉介香港海關跟進。另外,壎芵p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發言人呼籲,從上述中藥商購得有關的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將產品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

  註冊中成藥名單可於以下網址獲取:www.cmchk.org.hk/pcm/chi/#main_dis.htm。



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