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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提出動議彈劾行政長官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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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提出動議彈劾行政長官的議案的開場發言:

代主席先生:

  今天,我以嚴肅而慎重的態度回應歷史上首次在立法會會議上辯論,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調查對行政長官瀆職及嚴重違法的指控的動議。

  今天的議案,是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及十九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分別提出對行政長官不信任動議及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有關僭建事件的動議後,就同一事件動議的第三項議案。立法會經過共十一小時的辯論後,否決了之前的兩個議案,我相信有關決定是反映民意並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因此,我今天同樣促請議員否決梁國雄議員動議的議案。

  我希望重申幾點事實。行政長官七月十六日在本會發言時已表明,他會就山頂住宅僭建事件委任一個多專業的團隊,就住宅的違例及可能違例問題進行全面的勘察和研究,以便他能一次過及全面地回覆有關問題。他當天重申會履行承諾,向社會全面交代有關問題。但礙於當時有人向法庭申請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而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當時在會上並不適宜就事件再作公開評論。他是這樣說的:「這並非他所願。」

  上述司法程序於十一月下旬結束,行政長官隨即按承諾於十一月二十三日發表詳盡書面聲明交代上述他所持私人物業僭建事件的始末,又於十二月十日親自出席立法會答問會,回應議員的提問。行政長官已公開承認自己在處理僭建的過程中有疏忽及交代不清之處,但絕無存心隱瞞,更為此再三向市民鄭重致歉,並且承諾將來必定加倍謹慎,秉持誠信,為市民大眾服務。

  行政長官於十二月十日來立法會出席答問會時亦再次解釋,自從六月下旬有報道指行政長官山頂物業有僭建開始,他都一直配合屋宇署查察,充分尊重他們獨立和專業的判斷,當中絕無干擾屋宇署的工作。凡是屋宇署認為有問題的地方,他一律從嚴矯正。當行政長官發表聲明交代僭建事件時,亦同時指示認可人士主動約見屋宇署,跟進處理可能有問題的構建物。行政長官在答問會上亦強調,屋宇署一直不偏不倚,依法秉公辦理,但有些人士對屋宇署仍存質疑,有欠公允,行政長官對公務員和問責同事因事件而承受壓力感到抱歉。

  由此可見,行政長官已經就社會表達的關注作出積極、認真及負責任的回應。

  代主席先生,在任何憲制下,啟動彈劾行政機關首長的程序屬於極為嚴重的事情,須予以嚴肅處理。之前在立法會辯論的兩項動議,分別是對行政長官不信任動議及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有關事宜的動議已遭否決,我實在認為今天再動議這個議案並無必要。事實上,社會上已有很多聲音,認為政府及立法會不應再耗費議事堂的寶貴時間在這個議題上作討論,而是應該重新集中精神處理重要的政策事宜及民生課題。

  自上任以來,行政長官一直領導他的團隊和特區政府盡心盡力推動香港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銳意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在上任短短的六個月內,行政長官已宣布了一系列果斷的政策措施,包括更改政策遏止「雙非孕婦」到港產子、建議暫停執行擴大內地人士「自由行」計劃、提高特別印花稅和設立買家印花稅、推出「港人港地」政策,以及重設「扶貧委員會」,並落實制訂貧窮線等。

  在行政長官領導下的政府是一個做實事的政府。今日距離行政長官發表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不足一個星期,我認為是聚焦處理政策議題的時刻。香港還有很多事情尚待解決,例如貧窮、房屋、人口老化、環境等方面的問題,市民期望各方停止政治內耗,給予政府空間去為市民做實事、謀福祉。

  代主席先生,特區政府堅決反對梁國雄議員提出的議案。我會聆聽議員發言後,再作回應。

  多謝代主席先生。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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