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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提供會議展覽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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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定光議員的提問的回覆:

問題:

  據報,香港貿易發展局(下稱「貿發局」)主席在上月表示,落成兩年多的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下稱「會展中心」)的中庭現已飽和,會展中心至今已推掉了五十個展覽和一百五十個會議的租用場地申請;他亦指出,由於亞洲國際博覽館(下稱「亞博」)位置偏遠,參展商和買家多數不願意長途跋涉往返兩個展館,故此,會展中心與亞博以「一展兩地」模式合作提供展覽場地並不可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會展中心在過去三年因場地不足而推掉了多少宗租用場地舉行展覽和會議的申請,以及因而對香港造成的經濟損失為何;有否統計二○一二年有多少天本港的主要展覽場地全部飽和;若有統計,數字為何;

(二)鑑於當局一直表示有鼓勵貿發局、會展中心與亞博在展覽項目上合作,當局的具體鼓勵措施為何,以及過去三年,以「一展兩地」模式舉辦的展覽有多少項;鑑於貿發局主席指「一展兩地」模式不可行,當局有何措施切實解決兩個展覽設施的合作問題;及

(三)當局就需否擴充本港的會議展覽場地所進行的評估工作進展為何;何時會提出具體的建議;當局有否評估鄰近的國家和地區在會議展覽業的發展計劃對香港的會議展覽業有何影響(包括香港因未能增加會議展覽場地而蒙受的潛在損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定光議員的問題,(一)香港有兩個主要會議展覽場地︰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下稱「會展中心」)和亞洲國際博覽館(下稱「亞博」)。

  根據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在過去三年(即二○一○年至二○一二年)期間,因會展中心場地不足共推掉了四十四個租用場地作展覽用途的申請,當中只有十三宗申請涉及貿易展覽。同期,會展中心亦因場地不足共推掉了八十九宗租用場地作會議用途的申請。就此,我們沒有足夠資料評估對香港的經濟損失,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租用場地的申請,擬使用場地的日期多集中於展覽季節的高峰期。而亞博在過往三年並沒有因場地不足,而推掉租用場地的申請。

  一般來說,會展中心和亞博在採購旺季,均會出現場地緊張的情況。在二○一二年,會展中心全年共有四十一天展期的展覽場地達至飽和,主要是在展覽會旺季;而亞博就只有八天接近飽和,包括於九月舉行的「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和十月舉行的環球資源秋季電子展期間。

(二)政府一直鼓勵香港貿易發展局(下稱「貿發局」)及其他辦展商以「一展兩館」等不同模式舉辦展覽會,充分利用本港會議展覽的設施。

  然而,辦展商如何籌備展覽會,以及決定用何種方式舉辦展覽會,是按參展商和買家等需要所作的商業決定。要成功以「一展兩館」模式舉辦展覽,需要展館及辦展商的緊密協調,而參展商和買家亦需要時間適應。自二○○九年九月起在會展中心和亞博同期舉行的「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便是很好的例子。由二○○九年至今,參展商數目由三千零六十一家增至二○一二年的三千五百二十六家(即增加了約百分之十五),參加人數亦由三萬九千一百四十六人增至二○一二年的五萬一千九百七十七人(即增加了約百分之三十三)。我們了解亞博的管理公司現正與主辦「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的私營辦展商研究在二○一三年及以後增加在亞博的展覽規模。

  政府會繼續提供適當的協助,例如在交通配套方面,現時經各方努力下,已有多項交通便利措施在亞博舉辦活動期間實施,包括由各專營巴士營辦商提供多條巴士路線,接駁至港島、九龍、新界各處。此外,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亦會在亞博舉行活動期間提供車費優惠。另一方面,政府亦會繼續協助和協調辦展商安排穿梭巴士在展覽會舉辦期間往返兩個展館。事實上,在過往三年(即二○一○年至二○一二年)間,貿發局與一私人辦展商,已於每年四月及十月的大型電子產品和家居用品展覽會舉行期間,安排穿梭巴士免費接送買家往返會展中心和亞博,增加兩個展館的人流和方便買家採購貨品。

(三)政府正密切注視和評估香港對會議展覽設施的需求,以及鄰近國家及地區的會議展覽發展的情況。在現階段,會展中心和亞博主要是在展覽季節高峰期出現場地緊張情況。我們會繼續與業界和兩個展館的負責機構研究,如何加強兩個展館的合作,使香港整體會議展覽場地的資源得以有效運用,並會鼓勵辦展商和擬舉辦會議的人士,在可能情況下考慮於非展覽季節高峰期或利用本港不同的會議展覽場地舉辦相關活動。長遠來說,我們會繼續評估需求,按需要採取合適措施完善或增加會議展覽場地的供應。

  多謝主席。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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