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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不負責任及破壞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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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強調一向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並會致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及有秩序的公眾活動。昨日(一月一日)舉行的公眾活動,絕大部分均和平及有秩序地進行。但至昨日傍晚在禮賓府外集會的團體卻作出違法行為,警方必須採取果斷的行動。

  警方與有關主辦單位曾進行多次磋商及聯絡,並達成共識,在不反對通知書上已清楚列明有關集會是在禮賓府東閘門外進行以表達訴求,但主辦單位到達禮賓府東閘後卻突然要求改往正門集會。由於考慮到該處行人路狹窄、交通流量高等因素,警方經風險評估後,曾建議他們考慮分每批三十人到正門集會,但被拒絕,因他們堅持分每批一百人到正門集會。

  期間,警方曾作出多次勸諭,呼籲示威人士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部分示威人士並到中區主要幹道包括皇后大道中、雪廠街、花園道、德輔道中及畢打街集結及嚴重堵塞交通,不單罔顧自己的安全,更甚是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警方亦曾在不同階段作出警告,但示威人士一次又一次刻意破壞香港社會的秩序和安寧,為盡快恢復社會秩序及安寧,以及港島區的交通,警方在別無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決定依法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呼籲示威人士應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絕不容許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

  警方強烈譴責有關人士作出不負責任及破壞法紀的行為。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0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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