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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法團披露內幕消息法定披露制度將於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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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法團披露內幕消息的法定披露制度將於下星期二(一月一日)起生效,上市法團須適時向公眾披露內幕消息。有關的法定披露制度是根據於五月制定的《2012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建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表示:「就披露內幕消息建立法定民事披露制度,有助推動上市法團持續披露資料的文化,從而提高市場透明度和質素。」

  發言人說:「該制度使我們就上市法團的規管制度更貼近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的做法,也可鞏固香港作為首選集資中心的優勢。」

  自十二月起,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推出諮詢服務,以協助上市法團了解並遵守法定披露制度的相關條文。

  發言人又說:「為協助上市法團就即將生效的法定披露制度作好準備,證監會一直與相關專業團體和行業組織保持聯繫,向他們介紹法定披露制度。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亦在香港、上海和北京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反應踴躍,參與人數超過一千七百人。」



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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