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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在囚人士自我傷害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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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郭榮鏗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傳媒報道,過去兩年共有過百宗在囚人士自我傷害的個案,當中更有多名在囚人士因此死亡。在囚人士在囚禁期間自我傷害甚至死亡是嚴重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共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自我傷害的個案?其中有多少名在囚人士因此死亡;

(二)當局有否就在囚人士自我傷害的原因作出調查?若有,請列出該等原因並涉及個案的數字;若無,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何方法預防在囚人士自我傷害,特別是單獨囚禁的人士?

答覆:

主席:

  懲教署致力為被羈留人士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環境。懲教人員十分重視確保在囚人士的安全,包括預防他們作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一)在過去三年,在囚人士自我傷害及自殺身亡的個案數目按年分列如下:

         個案數目         總數
         ____         __

         自我傷害   自我傷害
         (但沒有  (引致身亡)
         引致身亡)          

二○一○年     86      4   90
二○一一年     95      0   95
二○一二年     77      2   79
(截至十二月中)


(二)懲教署對所有在囚人士自我傷害的個案均十分關注。每次發生在囚人士自我傷害事件後,懲教人員和臨床心理學家均會為有關人士提供適切輔導,包括調查和了解其自我傷害行為的背後原因。就每個不幸身亡的個案,懲教署會報警處理。死因裁判法庭隨後亦會展開研訊,確定有關在囚人士的死因。懲教署會研究死因裁判法庭就每宗有關個案的判詞,並作出適當跟進。

  作出自我傷害行為的在囚人士的背景各異,所犯罪行和刑期各有不同,他們自我傷害的原因往往十分複雜,因此懲教署未能夠將每個個案背後的原因逐一分類和統計。一般而言,他們自我傷害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問題、情緒問題、健康問題及濫用藥物的後遺症等。

(三)懲教署一直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囚人士作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懲教署職員當值時會保持高度警覺,密切監察在囚人士的行為(尤其是一些剛進入院所的在囚人士),務求盡早察覺他們有否自我傷害的傾向(例如是否有情緒低落,離群和自言自語等)。當發現有自我傷害風險的在囚人士時,懲教人員會通知臨床心理學家跟進,安排他們接受評估及輔導。對於單獨囚禁的人士,醫生會每日巡視他們,臨床心理學家及司鐸亦會探訪他們。

  在職員培訓方面,懲教署定期為前線職員提供有關防止在囚人士作出自我傷害行為的在職訓練,並不時進行演練,確保他們在遇到在囚人士作出自我傷害行為時,能作出迅速及適當的拯救行動。

  至於囚室設計方面,懲教院所內很多設施(例如廁盆、鏡子、消防灑水器及洗手盆等)均屬特別設計,以盡量避免在囚人士利用該等設施的碎片自我傷害,或作為吊頸自殺的承托點,減低他們可能自我傷害的機會。

  此外,懲教署亦經常為在囚人士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和舉辦更生活動(例如舉辦小組活動或講座等),並且透過海報和小冊子等宣傳品,協助他們建立正確的人生觀。部門亦會與非政府組織合辦宣傳和公眾教育的活動,呼籲在囚人士的親友關心和支持他們,預防他們作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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