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六人
**********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上水區展開一項反非法勞工行動,共動員十八名入境處人員。執法人員搜查位於上水區的水貨黑點,包括彩園路一帶及兩個屋苑單位,並拘捕五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分別為四男一女,年齡介乎三十至五十六歲。該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包括紙尿片及電子產品等。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五十一歲的男性香港居民。

  所有非法勞工現正被羈留調查。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同時,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僱主亦必須查閱他/她的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