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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教資會資助院校非本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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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大專院校(資助院校)錄取非本地學生的政策和數據,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行政策規定,各資助院校的學士學位課程可招收的非本地學生人數上限為有關課程的核准學額指標的20%,包括最多4%的教資會資助學額和最多16%的非教資會資助學額,是否知悉教資會如何訂定該等百分比,以及各資助院校如何決定每年實際錄取的非本地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有否規定各資助院校每年錄取的研究碩士和博士課程的本地和非本地學生的比例;

(二)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所資助院校每年錄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區的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修課程度(即副學位、學士學位、授課碩士學位、研究碩士和博士學位)列出分項數字;

(三)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所資助院校超額錄取非本地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各資助院校超額錄取非本地學生的原因為何;當局有何機制監察各資助院校超收非本地學生的情況;

(四)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所資助院校的教師培訓課程錄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區的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修課程度列出分項數字;分別有多少內地及其他地區的該等課程畢業生留港居留或工作;及

(五)每所資助院校的全日制和兼讀制的研究碩士和博士課程的學額分別為何;當局有否措施確保報讀該等課程的本地學生獲優先錄取;是否知悉分別有多少內地及其他地區的該等課程畢業生留港居留或工作?

答覆:

主席:

(一)根據現行政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副學位、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課程可招收的非本地學生人數上限為這些課程的核准學額指標的20%,包括最多4%的教資會資助學額和最多16%的非教資會資助學額。當局於2008年把名額由10%增加至20%,當中教資會資助學額最多4%的上限卻維持不變,以使非本地學生主要在核准限額以外收生取錄,不會與本地學生構成直接競爭。教資會資助院校取錄非本地學生入讀公帑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並沒有限額。

  教資會資助院校在符合上述政策的前提下,自行決定取錄非本地學生的實際人數。

(二)及(三)2009/10至2011/12學年教資會資助課程按修課程度錄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區學生的人數載於附件一。

  從附件一可見,過去三年,教資會資助院校根據現行政策錄取非本地學生,並沒有出現超額情況。教資會資助院校定期將有關學生人數呈交教資會作統計之用,教資會亦不時檢視院校的收生情況。

(四)2009/10學年至2011/12學年教資會資助教師培訓課程按修課程度錄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區學生的人數載於附件二。當局並沒有該等課程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定居或工作的記錄。

(五)教資會資助院校於2012/13學年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載於附件三。2012/13學年至2014/15學年,公帑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將維持於每年5595個。當局並沒有公帑資助研究課程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定居或工作的記錄。

  就修讀研究院研究課程而言,教資會資助院校錄取研究生的原則是以學業成績和研究能力等為基礎,擇優而取,並非考慮學生的來源地。2011/12學年,本地學生報讀研究課程的申請有約25%獲院校取錄,而非本地生的申請只有約9%獲院校取錄。院校錄取符合要求的非本地學生修讀研究院研究課程,不單使學生組合更多元化,也有助提高本地研究課程的水平,從而更有效地運用公帑。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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