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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香港國際機場範圍內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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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九月,一名清潔工人於香港國際機場客運大樓地庫的行李處理大堂被一輛電動行李車輾過左腳及拖行。報道又指出,當行李處理大堂於繁忙時段擠滿行李及行車通道被阻塞時,電動行李車不時需逆線行駛,而該宗意外可能與此情況有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該清潔工人現時的傷勢;有關僱主向他提供的協助為何,以及有否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於指定期限內向勞工處呈報意外和向受傷僱員作出賠償;若有,詳情為何;鑑於有報道指出,該名工人需切去左腳小腿保命,政府會否跟進該個案,向傷者和其家屬提供協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有否就上述事件進行調查;若有,詳情及結果為何;

(三)過去五年,每年於機場範圍內發生的交通意外宗數、所造成的傷亡人數、有關人士被定罪的數目,以及是否知悉機管局採取的跟進措施的詳情為何,並按機場範圍各部分(例如機場客運大樓地庫行李處理大堂、禁區及停車場等)分項列出;

(四)現時哪些政府部門負責監管機場範圍各部分的交通秩序及執行有關的法例;過去五年,每年因在機場範圍內違反交通規則或規例而被處罰的人數為何;

(五)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機管局每年就機場範圍各部分的交通秩序及優化行李處理程序採取的改善措施為何;及

(六)是否知悉,現時機管局為各工種(例如駕駛、行李處理及搬運等)的機場員工就交通秩序及安全,定期進行考核及提供培訓和工作指引的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胡議員有關在本年九月於香港國際機場地庫行李處理大堂發生的一宗交通意外的提問,本人答覆如下︰

(一)由於傷者的傷勢涉及私隱,我們不便公開。

  傷者僱主已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的規定,向勞工處呈報有關工傷個案,並在意外發生後,向傷者發放五萬元緊急援助金。其僱主會每月向該員工發放相等於其五分之四的工資,以及負責所有醫療費用,並會繼續與勞工處跟進其他賠償安排。勞工處於意外後亦有派員到場視察及了解意外的情況。

  意外後該名傷者被送院接受治療,社會福利署(社署)駐醫院的醫務社工在其住院期間,向傷者和其家屬提供心理輔導及援助,協助他們處理因創傷和殘疾而引起的情緒及生活問題;包括透過「公益金及時雨基金」向該傷者和其家屬發放四萬元,以紓緩其經濟困難,及介紹醫療費用減免服務。此外,社署正處理該名傷者有關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申請。

  由於現時該名傷者已轉往另一間醫院接受治療,社署已轉介該個案予該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以跟進該名傷者的康復進度及向傷者和其家屬提供心理輔導。醫務社工會繼續按其康復需要,跟進離院後的照顧安排等事宜,協助傷者達致全面康復及重新融入社會。

  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在事故發生後向該受傷員工發放五萬元恩恤金,並發起機場員工募捐活動,總共籌募了約十萬元予該名員工,以表達機場同業的關懷和慰問。

(二)由於意外涉及有人受傷,機管局已即時報警,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正就該宗交通意外進行調查。機管局亦有就意外了解事故原因和經過,但調查工作由警方負責。

(三)過去五年,機場警區的交通意外數字及傷亡人數載列於附件一。警方並無備存按不同機場範圍分類的數字。

  每當在機場範圍內發生交通意外後,機管局會作出跟進,包括了解意外的原因和經過,並制定改善措施。如意外涉及有人傷亡,機管局會轉交警方跟進調查。為提高機場禁區的安全運作水平和減少意外發生的機會,機管局亦有實行機場禁區駕駛罪行記分制度。每項違例駕駛的應記分數,按違例事項對機場禁區的危害程度而定,而被記滿八分的駕駛員在禁區駕駛的資格會被暫時吊銷三個月,並須重新通過考試。

(四)在機場禁區運作的所有車輛及流動設備,必須遵守《機場禁區駕駛手冊》載列的規則。有關規則由機管局負責執行。如發生意外並涉及政府車輛或傷亡,則會由警方處理、執法和進行調查。

  在機場非禁區駕駛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香港現行的交通規則,如遇有違法行為,警方會執法處理。

  過去五年,警方在機場警區的交通執法數字載列於附件二。

(五)一直以來,機管局有定期審視機場範圍內的交通情況和行李處理程序,並推行多項預防及改善措施。

  為確保機場禁區的交通安全,機管局設有禁區駕駛的發牌和續牌制度,以及相關規例與罰則,並每日派員巡查監察。另外,禁區設有時速限制和清晰的交通路標及指示,並會定期維修及翻新。禁區內亦有實行記分制度,違規的駕駛員會按情況被口頭或書面警告,甚至被記分。違規駕駛員須盡快由所屬公司安排接受再培訓。若被記滿八分,其在禁區駕駛的資格會被暫時吊銷三個月,必須重新通過考試,才可重新獲發駕駛資格。

  機管局會分析交通意外數字,深入了解發生意外的原因,並制訂合適的措施改善交通安全。在二○一○年,機管局在行李大堂主要入口和路面增加留意行人和車輛標誌。在二○一一年,機管局把駕駛罪行記分制度的適用範圍推展至行李處理大堂。此外,機管局每年會聯同警方舉行兩次安全駕駛講座,同時每年會舉辦超過五十個安全工作坊,並於每月都舉行安全會議。

(六)機場員工受僱於不同的機構,各機構必須按有關勞工法例的要求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以確保各公司及其員工遵守及清楚理解各項安全規例。機管局會每半年與各公司管理層開辦研討會,以確保每間公司為前線員工提供相關培訓。

  在駕駛方面,所有在禁區行駛的車輛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場禁區車輛牌照。駕駛員除了要持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及適用於所駕駛車輛類別的執照外,必須通過機場禁區駕駛員考試,以取得禁區駕駛資格,並且必須每兩年要重新通過有關考試以延續資格。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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