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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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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今早(十二月四日)制止一名荔枝角收押所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懲教人員於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左右,發現該名二十八歲男性在囚人士於接受觀察的保護室內情緒不穩,並用打破的塑膠杯割傷自己左手前臂,職員立即制止,並即時安排院內醫生為他檢查和診治。他當時清醒,傷勢輕微。院所稍後將送他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男子因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定罪。



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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