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委任司法人員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鮑晏明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鮑晏明法官簡歷如下:

  鮑晏明法官於一九五九年在印度出生。分別於一九八一年及八二年在英國牛津大學取得文學士(法理學)學位及民事法學士學位。他於一九八三年分別在香港及英國和威爾斯(中殿律師學院)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一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出庭辯護人及律師資格,並於二○○二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他自一九八五年起私人執業,曾於二○○二年及二○○三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二○○三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鮑晏明法官獲委任為上訴法庭法官後,將繼續專責處理高等法院海事案件審訊表,直至另行通知。



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