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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見記者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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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出席「青年高峰會議2012」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就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就買家印花稅的建議,政府會否考慮?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剛收到地產建設商會的建議書,我們會細心看內容。不過之前政府有跟地產建設商會見過面,現在因應建議書,我們會安排再跟他們談談。

  有關豁免方面,我們將來提交法案時都會提到那些方面的豁免值得考慮。任何豁免都需要非常小心,例如關於重建項目方面,的確我們計劃會有豁免的安排,具體細節會在法案內列明。

  至於會否將物業以價格劃線,或是豁免本地永久居民組成的公司(即所謂本地公司)是否可行,過去在構思買家印花稅的階段時都有考慮過,但我們認為可行性低。因為若將物業按照價格劃分,會造成針對某些價格的物業作出限制,這又如何去解釋?事實上,現時樓市不同價值的物業,在樓價走勢方面都有不同影響。

  另外若對本地公司和海外公司不同看待,會產生很大的漏洞,導致海外人士利用本地公司來逃避買家印花稅。一些學者和律師亦有指出這個漏洞。這些漏洞在我們構思買家印花稅的時候都已考慮過,但我們認為不易克服,越多豁免就越會令買家印花稅的實際效果打折扣,所以我們構思任何豁免時都要非常小心。

記者:「日落條款」是否可以考慮?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日落條款」亦在我們構思買家印花稅的過程中有考慮過,不過我們認為如果事先說明有「日落條款」,即稅項在某一段時間之後不再成立,會令稅項的實際效力打折扣,特別是因為我們需要小心和緊密地留意物業市場的變化。不過,在我們構思當中是希望將來監察市場走勢時,如有需要,我們可以盡快調整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的稅率,有需要時稅率甚至可以減至零,以盡快回應市場變化。所以將來我們提交立法會的法案,會提出以一個附屬立法的方式,即先實施後審議(negative vetting)處理。

  財政司司長在10月26日公布買家印花稅時亦說過,如果市場情況有變,政府會考慮取消這些稅項。不過當然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假如市場仍然維持一個亢奮階段,我們認為這些管理需求措施有其必要性。

記者:有關行政長官書面回應其大宅事件,你有何看法?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行政長官已就其大宅事件作出相當詳細的解釋,亦說明當中存在的問題等等,我沒有補充。我希望關心事件的市民詳細看看這相當多元素的解釋。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0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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