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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競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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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憲報刊登《2012年〈競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

  立法會已在本年六月十四日通過《競爭條例》(《條例》),以訂立法律架構打擊不同行業的反競爭行為,及設立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和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我們會分階段實施法例,讓市民及商界在過渡期間熟悉新的法律規定,並作出必要調整。我們會首先實施涉及架構安排的條文,以便成立競委會和審裁處。」

  發言人補充說:「在過渡期間,競委會會擬備規管指引和展開諮詢,並進行宣傳工作,讓公眾了解《條例》內容。司法機構亦會擬備關於審裁處聆訊的附屬法例,並作出其他必要安排,為審裁處全面運作做好準備。」

  他說:「待準備工作完成後,我們才會全面實施《條例》。我們預計整個籌備過程需時至少一年。」

  《生效日期公告》訂明關乎《條例》簡稱、生效日期、釋義、競委會將發出指引的條文,以及關乎設立競委會及其運作的其他條文,將於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開始實施。至於關乎審裁處的條文,則會在二○一三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

  《生效日期公告》將於十一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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