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回購領匯股份」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回購領匯股份」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三十位議員剛才的發言。

  批評領匯的聲音很多,希望政府做些事。七年前,當時的特區政府決定將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主要目的,是讓房委會能夠更專注履行其提供資助公共房屋的職責。將商業設施交予私人機構營運,以助提高市場效率及零售服務質素。此外,領匯在二○○五年上市時為房委會帶來約340億港元的現金收益,為房委會提供足夠的流動資金,有助公營房屋計劃的可持續發展。

  姑勿論當年分拆出售房委會商業資產予領匯上市的決定是對是錯,今日,政府都不應該輕言回購領匯,而在我開場發言的時候,亦都詳細分析,說明政府經過研究之後,為何認為回購的建議並不可取,亦不能達致倡議者的預期效果。

  領匯雖然是自主的企業,但它不是一般的上市基金,而是有歷史背景,是來自房委會為公共屋h居民而設的商場、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的,故此,領匯應該做好社區商場的角色,在商言商,公屋商場最終就是主要倚賴本區的客路,如果某區住戶的消費力有限,在供求壓力之下,領匯總不能夠不顧一切,以中環商業區的商場模式,來發展或經營公屋的商場。我們會繼續與領匯管理層溝通,反映議員剛才表達的意見,以及社會上的訴求,包括有議員提到,要求領匯在翻新商場之前應該先諮詢當區居民的意見。

  我們期望,領匯在屋h能夠以「社區商場」的概念去營運和革新零售及商場設施,貼近居民的消費需要和負擔能力。《房屋條例》要求房委會「確保提供」適合附屬於公屋的設施,包括康樂設施、商業零售的設施。根據二○○五年終審法院的裁決,這個不等如是由房委會直接提供和營運有關的設施,但是,我們會按照此法例精神,一方面加強與領匯溝通,另一方面在房委會管理範圍內,提升及增加有關設施。

  主席,在今日的辯論當中,有議員指領匯連年加租,趕走舊有的小商戶,令到物價飆升,大大加重了屋h居民的負擔。但是,我亦聽到有議員指出,其實在過去幾年,整體香港零售市場的租金,加幅也是相當顯著的。公屋商場主要客源仍然是屋h居民,而領匯所營運的屋h商場中,儘管有較高消費檔次的,但也同時有面對普羅居民的,存在一個比較多元的商場組合。

  在自由市場運作下,物價會按貨品供求狀況以及商戶的經營成本而定,包括工資、入貨的成本和租金等等。租金過高的話,如果令到商舖營運脫離消費者的負擔能力,最終會導致生意難做,亦不會對領匯有什麼好處。領匯若茞援顗矕薊澈鬮簼吽A而不是只追求急利,也願意當一個良好的社會企業公民的話,相信會因應社區需要和市場情況,不會盲目加租,導致商戶流失,引來屋h居民反感,傷及其商譽。

  剛才有幾位議員表示,他們明白回購領匯的建議並不可行,或者亦都不會有效。不過,他們仍然支持回購的議案,因為他們希望表一個政治態,讓政府很清楚不應該將一切服務或設施,只是務求私營化,有時公營都是必要的。的確,面對社會上不同的需求和發展的需要,任何政府都不應該很教條地來看私營或者公營,作為唯一可取的一個選擇,我們應該是要實事求是的。

  有議員建議增建政府管理的商業設施,推動小商戶政策,以提供屋h居民多些選擇,及照顧小商戶的生存空間。

  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說,政府關注屋h居民在生活上對零售設施的需要。房委會會繼續提供適量的商業設施,給予屋h居民更多的購物消費選擇。現時房委會轄下共有40個商場和屋h附設的主要零售設施,總面積達20萬平方米;轄下亦有125個停車場,提供約27 800個車位。

  房委會為新建屋h提供商業設施,主要考慮新建屋h的人口和鄰近零售設施的供應是否足夠。在人口較多或其鄰近沒有充足的零售設施的屋h,將會提供較多的零售設施。此外,房委會為新建屋h提供的車位數目是按照規劃署「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來制定的。

  以房委會最新的位於油塘h附近的地區商場「大本型」為例,房委會考慮到東九龍近年發展迅速,不少公共房屋相繼落成,亦有大型重建項目展開,令該區的人口、家庭組合等都起了較大的變化。由於年輕人口和家庭增加,對零售設施的需求亦有所轉變,所以「大本型」是配合該區發展的趨勢而興建的。「大本型」商場樓高八層,出租面積達到23 000平方米,目前已落實的租戶有143個,同時為小商戶及社企設立「小型零售地帶」,提供共23個單位,給予年青人和小商戶創業機會,同時亦鼓勵社企經營,推動關懷社群的文化。很多謝方剛議員在房委會討論「大本型」構思時,為中小商戶說話。

  除了「大本型」外,房委會亦分別興建及規劃新的商業及零售設施共21項,涉及總面積達37 000平方米;以及29個停車場,可以提供約3 200個車位。

  主席,儘管房委會的主要職責,是提供資助房屋,但是仍會致力做好屋h內商業和零售設施的配套,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及消費。在興建新的商業及零售設施之外,房委會亦會改善現有的設施,以提高它們的競爭力,並為居民提供更佳的選擇及服務。房委會在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後,會選定個別在較早年發展的商場進行改善工程,包括重鋪地面、改善照明系統、增加商場內的指示牌及重新整理樓面佈局等等。已完成的改善工程項目包括麗瑤商場、南山h、坪石h、富山h以及兆康苑的街市重組計劃。改善商場和街市是房委會持續的工作,我們會不時檢討轄下各個商業設施的潛力以適時地進行改善工程,與時並進。

  至於協助小商戶在房委會屬下設施開業,房委會歡迎任何人士,包括曾經於領匯或者其他私人商場經營的商戶,承租我們的空置零售單位。當然,這些商舖和檔位需經公開的方式由有意者競投,以合乎市場公平原則。

  有議員提出,應該在領匯所管理設施集中的地區,增建公眾街市、墟市和小販市集等等的設施,讓公屋居民有更多的選擇。不過,審計署過去曾就公眾街市的規劃和運作發表報告,指出政府在規劃新的公眾街市設施時,必須審慎考慮街市的經營能力和效益,以確保政府資源適當和有效地運用。而規劃署在二○○九年亦就《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公眾街市的規劃作出修訂,建議除了考慮有關地區人口外,亦要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人口組合、社區的需要、附近公營及私營街市設施的供應、新鮮糧食零售店的數目,以及區內市民對於保留小販區的意見等等。剛才有議員認為,由政府部門直接營運商場街市並非最佳的選擇,不一定做到最好的市場效率。由市場私營運作,若果能夠維持有效的競爭,這才是根本之道。有議員提到天水圍的情況。因應天水圍區的獨特情況,政府已經和東華三院合作,在天水圍北天秀路附近的政府空置用地上營辦一個墟市,以期為當區居民在購物設施提供多一個選擇,並且為社區帶來經濟動力及創造就業機會。

  我們明白每區的情況和市民需要都各有不同。墟市的運作模式可以較具靈活性,更能因應各區獨特的情況,當然亦都會有一些限制。但是,我們覺得參考了天秀路墟市的實際運作經驗後,可以考慮是否適宜在其他社區引入類似的運作模式。

  主席,香港零售市場競爭激烈,領匯轄下商場亦需要面對鄰近其他零售設施的激烈競爭。商場之間的競爭可以幫助領匯轄下商業設施的貨品價格及服務收費維持於市場上合理的水平。剛才我聽到有好幾位議員都強調,在市場上維持良好競爭的重要性。由於領匯轄下商場主要位於公共屋h之內或它們附近,它們的客源主要還是屋h居民,因此商場內的商舖、商場內的行業組合、和店舖所出售的貨品及提供的服務,都需要大體上迎合公屋租戶的需要和消費模式,才可以成功地營運。透過今天立法會的辯論,我相信領匯會很清晰知道社會上對它「社區商場」的期盼。我們希望,透過市場力量,領匯會改善商戶的營商環境,滿足公屋居民的基本購物需要,與商戶以及其他持份者共建關係,達致共贏的結果。

  與此同時,房委會亦會繼續提供和興建商業和零售設施,協助公屋居民滿足日常生活所需,給予居民更多的消費選擇。我們亦都會繼續與領匯的管理層聯繫溝通,反映居民的需要。

  最後,我想回應剛才葉劉淑儀議員提到的一個問題。她問,房委會與領匯在當年有沒有存在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根據房委會與領匯簽訂有關優先購買權安排的協議,英文是Deed of Right of First Refusal,在領匯基金上市之後的十年內,即是到二○一五年十一月,如果房委會希望出售轄下剩餘或者將來落成的零售及停車場設施時,是需要先向領匯基金提出出讓的建議。不過,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已很明確表明,房委會並未有計劃再出售其轄下的零售及停車場設施。

  多謝主席。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