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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答問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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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早晨。我六日前律師向何俊仁先生發了一封信,請他於上星期內回覆我們他是否願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我們講的是高等法院上訴庭,不是終審法院,�堶掄晹釩搢M的問題,就是何俊仁先生提出的,他是否願意主動撤回。上個星期五還沒有收到他的回覆,所以昨日我們的律師正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要求剔除何俊仁先生未決的事情。昨日我們向法院提出了這個呈請後,何俊仁先生昨日下午五時給了一封信我的代表律師,我很高興他於五日後終於回覆我們的信,雖然是遲了。他於信內提出一些有條件的、雙方協議的撤回待決事項,我的律師今日會繼續與他的律師商討這件事,有結果後我會盡快向大家一次過全面交代有關我山頂屋企的事。所以我好高興他終於有一個答覆,雙方的律師現正在洽談這件事。

記者:梁生,可否解釋為何你要求所有政治公職任命都要通知中央政策組顧問高靜芝女士,這個做法是否改變政府一貫做法。另外,你覺得你妻子成立一間廚餘回收公司做董事,你覺得有沒有問題?

行政長官:政府的用人政策是沒有改變的,我一直用人唯才。過去那個做法出現一種情況,就是在沒有統籌的情況下,往往不同政府部門都去邀請同一個人士同時出任多項公職,所以這個工作下去應怎樣去做是很值得我們去想,去看看新的做法應該是怎樣。

  至於我太太成立的是一個非牟利公益團體,「公司」這兩個字是有少少不能說明這個團體的本質,它是一個非牟利、一個公益的環保團體,正如香港很多的慈善和公益團體一樣,在法律上它是以一個公司的名義存在,其他的事項行政長官辦公室昨日已經發出聲明,我沒有補充。

完

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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