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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採取行動打擊不法放債活動拘捕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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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調查科人員昨日(十一月十三日)聯同港島、西九龍、東九龍、新界南及新界北總區刑事部人員展開一項代號「主軸」的行動,打擊有關放債的違法行為。

  行動中,人員共搜查全港六間中介公司,並拘捕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五十歲的十二男一女,其中四名被捕男子相信有黑社會背景。另外,警方亦檢獲七台電腦、一批借貸文件、二百多個易拉架及多幅宣傳橫額。

  調查顯示,受害人因街上派發的宣傳單張或擺放的易拉架而被誘使向無牌的放債公司及中介公司借貸,而一些中介公司串通借貸公司收取不合理的手續費或擔保費,變相收取超過法定利息,令受害人所得的款項遠低於預期。

  被捕人士分別涉嫌無牌照經營放債人業務、向借款人或擬借款人要求或收受任何酬金或報酬及違反對放債廣告的限制等。他們稍後將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債人條例》規定貸款利率上限為每年百分之六十,並對無牌照經營放債人業務及放債廣告有所規管。任何人違反有關條例,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放債人牌照持有人亦可被吊銷牌照。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輕易相信貸款廣告。市民如需借貸,應向銀行或合法的財務公司借貸,而所有合法的財務公司均有一個放債人牌照號碼,並會清楚列明在有關文件或宣傳品上以作參考。

警察公共關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七十七號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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