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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答覆:
問題:
政府在上月二十六日宣布,將會修訂《印花稅條例》,以調高「額外印花稅」的稅率,並延長與該稅項有關的物業持有期,以及引入「買家印花稅」,所有購入住宅物業的公司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均須繳付相當於樓價百分之15的稅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推出上述措施前:
(一)有否就「買家印花稅」應否適用於買家以公司名義購入的住宅物業,向政府以外的法律專業人士或專家徵詢意見;如有,詳列該等人士的名單及其法律意見;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有多少資金會因政府落實該等措施而流向香港以外的地方作物業投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該等措施對中小型企業以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向銀行尋求融資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近月來,在物業市場持續熾熱、住宅供應仍然緊張的情況下,樓市的亢奮情況已經和經濟基調背道而馳,亦與市民承擔能力脫節,泡沫形成的風險大增。有見及此,財政司司長於今年十月二十六日宣布推出新一輪管理需求的措施,調整「額外印花稅」的稅率及延長有關的物業持有期,並且引入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外的任何人士取得住宅物業的「買家印花稅」。「買家印花稅」會在現行的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如適用)之上對所有住宅物業交易徵收,稅率劃一為15%,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購置則除外。政府預期,調整「額外印花稅」將減低短線投資者的入市意欲,而「買家印花稅」亦可減低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公司的入市意欲,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業需求。
土地供應無疑是現時房屋情況的癥結所在。我們會繼續致力增加土地供應,從源頭解決問題。但在這個非常時期,我們有必要推出非常措施,以管理需求,防範樓市泡沫風險危及宏觀經濟和金融體系的穩定,影響社會民生。在樓市供應平衡回復穩定之後,我們會考慮撤銷這些措施。樓價受到很多不斷變化的因素影響,我們必須要持續密切留意樓市發展情況,有需要時作出適當的調整。為了更加可以迅速地回應物業市場的發展,我們打算在修訂《印花稅條例》時,提出日後以「先訂立、後審議」(negative vetting)的程序調整「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的稅率。我們將在提交有關條例草案時再作詳細交代,及聽取議員的意見。
在十月二十六日財政司司長公布推出新措施後,政府已分別約見各外國領事、香港律師會、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產代理業界,本地及外國商會等,簡介新情況。我們要強調,特區政府一直奉行的自由市場原則,和尊重市場運作的決心沒有絲毫改變。
就林大輝議員提出的具體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調整「額外印花稅」及引入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外的任何人士和公司取得住宅物業的「買家印花稅」的建議,屬高度市場敏感的資料。根據政府一貫做法,在制訂與稅務有關建議的過程中不會涉及政府以外的人士。即使政府內部討論,也只局限於少數必須參與有關過程的政府高層人員。我們在過去數月,一直有留意社會上對樓市的各方面意見,包括來自專家、學者、智庫及業界人士等的意見,在制訂有關建議時,亦都充分考慮公眾普遍要求政府進一步遏抑炒賣活動、為極度亢奮的樓市降溫、以及讓供應緊張的住宅物業可優先滿足香港永久性居民房屋需要等訴求。
(二)環球資金流動受多個因素影響,包括環球宏觀經濟前景、金融市場的發展及投資者的風險胃納。這些因素在不同時間均有相當的不確定性。由於香港並沒有對資金進出作出限制,因此不可能估計或預測資金進出流向的情況。我們相信增加「額外印花稅」會進一步增加投機成本,而有關的交易於措施公布後會顯著減少,尤以短期轉售為甚。至於「買家印花稅」,我們預期會有效減低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的需求,從而讓供應緊張的住宅物業可優先滿足本地買家的房屋需要。
(三)正如上述,兩項措施的目的,是針對當前住宅供應偏緊和樓市高度亢奮的情況,從管理需求以及進一步打擊炒賣�茪漶A使香港的物業市場可以健康平穩地發展,減低樓市泡沫風險,維持宏觀經濟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這對整體營商環境非常重要。
至於新措施會否對中小型企業以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向銀行尋求融資造成影響,我們的評估是,銀行在處理中小型企業的貸款申請時,會考慮多項不同的因素,包括銀行與借款人的關係、借款人的信譽、營運狀況、還款能力、資金周轉需要及業務計劃等,而不會單憑抵押品(如物業、機器、有價證�酗峖s款等)的價值而作出信貸決定。因此,我們認為有關的新措施不會對中小型企業向銀行尋求融資造成實質影響。
完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