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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大江埔村河道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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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元朗大江埔村村民向本人表示,錦田河大江埔段(大江埔河道)自二○○四年以來一直受到污染並發出惡臭,原因是經常有人在夜間非法傾倒廢物及排放禽畜廢物到該河道,嚴重影響環境壎矷C雖然村民八年來不斷向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渠務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反映情況及作出投訴,但情況至今毫無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環境保護署接獲關於有人在大江埔河道非法排污的投訴數目、進行夜間巡查的次數,以及提出檢控的數目及詳情為何;該署會否加強檢控工作;

(二)過去五年,渠務署在大江埔河道進行河道清洗工作的次數及日期為何;該署會否更頻密地清洗河道;

(三)鑑於有村民指出,渠務署在大江埔河道的底部錯誤鋪設石塊,造成污染物容易積聚的問題,同一設計的河道有否類似的污染問題;該署會否考慮為該河道進行改善工程;

(四)有關的政府部門有否就大江埔河道的水質訂立指標;若有,會採取甚麼措施以達標,以及有否訂立達標時間表;若沒有訂立指標及達標時間表,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食環署書面回覆大江埔村村民時表示,該署人員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到大江埔361號對出河道巡查,「未發現該處有壎芫擾或蚊蟲滋生問題」,然而,渠務署在書面回覆中表示,該署人員於同月二十三日到同一地點巡查,「發現有關河道被禽畜廢物污染」的情況,有否研究為何該兩個政府部門的人員在相隔兩天的時間內巡查同一地點,會有如此分歧的結果,以及是否有政府部門人員失職?

答覆︰

主席︰

  我確認梁志祥議員提出的問題存在多時。就提問的五部分,我分別回覆如下:

(一)元朗大江埔區現有六個雞場及四個豬場,就大江埔村河禽畜農場的非法排污問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日常巡查以外,每次收到投訴後均會作出跟進調查。

  由二○○七年至今,環保署共接獲118宗與大江埔區禽畜農場排污有關的投訴,並作出了164次巡查行動,詳情參見附表。環保署於二○一○年及二○一二年成功檢控兩宗非法排放禽畜廢物的個案,罰款分別為一萬元及三千元。環保署會持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對付禽畜農場非法排放。

(二)在二○一○年八月之前,渠務署每半年為大江埔村河道進行巡視和清理一次。然而,應有關居民的要求,渠務署由二○一○年八月起,已將有關河道的巡查和清理工作增加至每月一次。渠務署於二○一○年十二月初與有關居民再次溝通後,對有關河道下游段的清理工作,更加密至每兩個工作天進行一次。根據渠務署記錄,在二○一○年十二月中至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已在有關河道地點總共進行了283次河道清理工作。

(三)渠務署在大江埔村的河道工程於二○○四年八月展開,並於二○○七年四月完成。大江埔村河道是一條用作排放雨水以達至防洪的河道,其設計是為了長遠解決大江埔村及周邊地區的水浸問題而並非作排污之用。在河道的上游段,其河床和河堤的設計均是以石塊作為表層,以盡量保持接近天然河道的環境,為河中生物提供棲息處,以及促進岸邊植物生長。同類型設計的河道,在新界地區亦甚多,並未發現有相類似的污染問題,所以河道的設計沒有問題。

  為了紓緩禽畜排泄物氣味對鄰近居民的影響,渠務署在二○一一年五月與八鄉鄉事委員會代表、當區區議員、鄰近居民代表和相關政府部門商議後,於二○一一年十月中,在大江埔村河道的上游處,安裝了一條臨時管道,盡量收集上游帶有污染物的河水以排放至下游河段,減少污染物擴散至周邊石隙縫間,方便進行清理的工作。實地視察顯示這臨時管道有效紓緩污染物所衍生的氣味問題。渠務署會繼續與各持份者保持密切溝通,以確保措施持續有效。

(四)環保署已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為后海灣水質管制區內的河道,包括錦田河及其支流(包括大江埔村河道),訂立水質指標。

  在政府各部門的努力下,位於大江埔下游的監測站位水質與過去的數據比較已有所改善,二○一一年河水所錄得的五天生化需氧量和懸浮固體水平,較二○○二年分別下降了75%和61%,雖然如此,二○一一年的全年中位數分別為每公升32毫克和每公升57毫克,仍未達到相關水質指標要求的每公升3毫克和每公升20毫克。

  為符合有關的水質標準,除上述各項已採取的行動外,環保署現正規劃在大江埔下游興建污水主幹管和收集網絡,以便收集附近的鄉村污水,當與八鄉鄉事委員會及地區人士就計劃細節達成共識後,政府會循工務工程計劃訂定時間表,落實有關工程,徹底改善河道的水質。

  與此同時,由於大江埔村河道的污染源頭主要來自某些河道周邊的農場將未經處理的污染物非法傾倒至河道,當局正採取多管齊下措施從污染源頭茪漭H改善區內環境。除上述渠務署加設的臨時管道外,環保署會持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遏止禽畜農場非法排放,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亦繼續加強巡查區內各禽畜農場及抽驗廢物處理系統的水質。漁護署及環保署在過去一年已為該區所有農場進行廢物處理設施的檢查和評估,確保農戶執行有關牌照的操作規定,並組織聯合執法行動,以打擊違規情況。漁護署因而向其中三個農場發信要求農場負責人改善廢物處理設施。

  在教育及宣傳方面,漁護署聯同環保署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舉辦了《禽畜廢物處理》講座以提醒各禽畜農場負責人有關飼養禽畜牌照和禽畜廢物處理的法規要求,安排專家介紹禽畜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及操作。環保署又於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透過香港禽畜業聯會,約見大江埔禽畜農場經營者,就有關的法規要求和廢物處理技術作深入交流,協助業界達到妥善處理農場廢物的要求。

(五)根據記錄,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曾於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接獲市民有關大江埔村河道發出臭味的投訴。該署人員於三月二十一日調查發現上址部分水道雖然有豬糞積聚,但水道周邊的地方未有環境壎糽帡A蟲滋生的情G,故將個案轉介有關部門,並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如實回覆投訴人調查結果。至於渠務署職員在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實地視察期間,在河道中覺察到有禽畜污染物,亦如實回覆。

  就大江埔河的個案,政府各有關部門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及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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