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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償還學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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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范國威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一名市民向本人求助,表示他在二○○一至二○○四年就讀公帑資助學士學位課程期間,曾獲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提供貸款;其後他因患上腦科疾病而獲勞工及福利局發出永久有效的殘疾人士登記證。在過往數年,學資處一直拒絕他以永久傷殘並失去工作能力為理由要求豁免償還貸款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學資處有否就豁免償還貸款制訂準則;若有,詳情為何,申請人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是否準則之一;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五年,學資處接獲貸款人以失去工作能力或永久傷殘為理由申請豁免償還貸款的個案數目;及

(三)學資處會否檢討現時機制;考慮豁免第(二)項所述的人士償還貸款;若會,將於何時完成檢討;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的學生資助政策是確保不會有學生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符合資格的學生可按其情況,向學資處申請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以協助他們繳付學費、學習開支及/或生活費用。貸款人在完成或停止學業後,須根據借貸條款償還貸款。

  學資處理解個別貸款人或會有還款困難,因此已設有有效機制處理有關問題。貸款人如因經濟困難、繼續求學或患重病而無法償還貸款,可向學資處提出延期償還貸款的申請。學資處會考慮個別情況批准貸款人延期還款、暫時調低其季度還款額或延長還款期,舒緩他們財政困難,協助他們渡過難關。在二○一一/一二學年,學資處共收到10 034宗延期還款申請,當中批核率達86%。

  由於學生貸款由公帑支付,為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學資處須審慎處理每宗撇帳個案。根據現行政策,學資處只會在下述情況下才考慮把學生貸款撇帳︰

(i)如欠款人(即貸款的學生)已去世,會基於恩恤理由撇帳﹔
(ii)如設法與拖欠還款者及其彌償人聯絡均不成功,而所欠的貸款又證實無法追討;或
(iii)律政司建議撇帳。

(二)在過去五年,學資處接獲三宗貸款人以失去工作能力或永久傷殘為理由申請豁免償還貸款的個案。學資處已根據現行的延期還款機制,批准有關貸款人延期還款,協助他們渡過困難時期。

(三)患病或身體殘障的貸款人如遇到困難償還貸款,可透過現行機制申請延期還款。為減輕還款人的還款負擔,政府由二○一二/一三學年起,將須經入息審查的生活費貸款年利率由2.5%下調至1%,免入息審查貸款的年利率則由3.174%下調至1.674%(於3年後作檢討),新利率已於二○一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政府亦把須經入息審查貸款及免入息審查貸款的標準還款期分別由5年及10年延長至15年。此外,亦放寬延期還款安排,獲批准延期還款申請的貸款人,可獲免息延長還款期最多兩年,即最長還款期可長達17年。有困難還款的借款人應受惠於有關措施。

  此外,學資處亦已就如何處理一些特殊個案進行研究,例如貸款人罹患嚴重病症或身體殘障,在不影響貸款計劃的正常運作下,是否應酌情批准豁免有關貸款人償還貸款的申請。有關工作預計於本年底完成。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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