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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香港科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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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科學園(科學園)為300多家科技公司提供科研專用辦公室、先進實驗室及技術支援服務。然而,最近有傳媒報道,園內「在辦公時間,一半公司室內暗然無光,不少辦公室更只有『空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上述報道進行調查;若有,結果為何,剔除只存放「空凳」的辦公室後科學園的實際使用率為何;是否知悉現時科學園的出租率,以及有多少家企業正輪候進駐科學園;及

(二)是否知悉,香港科技園公司目前審批入園申請的準則為何;該公司如何確保租戶真正進行科技研發工作、有否要求租戶充分利用其租用的辦公室,以及有甚麼機制處理違反該等要求的個案?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議員問題內所指的傳媒報道,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已去信有關傳媒作出詳細澄清,指有關報道並不屬實。

  就問題的分項,我們回覆如下:

(一)根據科技園公司的資料:

(i)截至二○一二年九月,香港科學園(科學園)內共有約390家科技公司,首兩期的整體出租率約95%;以及

(ii)現時尚有約20家科技公司申請進駐科學園,涉及樓面面積約41 000平方呎,有關申請正處審批階段;與此同時,已進駐科學園,但表示將於租約期滿後遷出的公司有約十家,涉及樓面面積約35 000平方呎。

  由於在任何時候均可能有科技公司因各種原因申請進駐或遷出科學園,因此95%的出租率實在已接近飽和,整體情況令人滿意。我們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興建科學園第三期,並預計在二○一四年初至二○一六年陸續完工。

  不少進駐科學園的公司都屬中小企業。這些科技中小企業的特色之一,是員工數目不多。它們的運作須較靈活,員工的工作亦不局限於公司範圍,不時要在外與同業、投資者和客戶交流及協商。因此,有些園內公司在某部分的辦公時間沒有職員留守,並沒有不妥之處。

(二)科技園公司設有一套公開的入園條件,並詳載於科技園公司的網頁,重點包括:

(i)申請公司在科學園內的營運須透過開發、提高和/或應用創新科技,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ii)申請公司從事的業務應為科學園五項重點發展科技領域之一,即電子、資訊科技及電訊、精密工程、生物科技和綠色科技;

(iii)申請公司在科學園內主要的營運須建基於科技和創新的範疇。申請公司最少要有50%的員工及租賃面積用作科研用途。純粹從事銷售及市場推廣、貿易、行政等活動的公司,並不符合進駐科學園資格;以及

(iv)申請公司在科學園內的營運不能以大規模生產為主,但為支援產品和市場開發與創新而進行的小規模實驗生產或高增值生產則可接受。

  科技園公司會詳細分析申請公司遞交的資料,並根據既定機制,嚴格審批。此外,科技園公司亦會繼續留意園內公司的運作,以便向租戶提供適時的協助。根據租約條款,園內公司須每年向科技園公司申報最新運作情況,如證實違反租約條款,科技園公司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會向有關公司採取適當的行動。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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