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八題:《管制計劃協議》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正準備於二○一三年年初與兩家電力公司(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協議》)進行中期檢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次中期檢討的具體時間表為何;

(二)有否擬訂中期檢討的目標(例如改革電費結構、商議開放電力市場的模式及規管框架、加強電力聯網等);若有,中期檢討的目標及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成立負責是次中期檢討的專責團隊;若有,該團隊的成員有否包括非公務員的專業人士或學者、成員名單,以及各成員的專業背景為何;

(四)會否就是次中期檢討諮詢公眾;若會,諮詢的安排,包括時間表、方法及範圍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會否公開政府以往與兩電磋商《協議》的過程的相關文件和詳細會議紀錄,以及是次中期檢討的所有相關文件、會議紀錄等詳情;若會,擬於何時公開;若否,原因為何;

(六)有否就目前《協議》進行研究,以評估其利弊;若有,研究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有否研究在《協議》範圍以外針對電力公司的其他規管框架和監管模式;若有,研究結果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列明電力公司的責任、股東的回報,以及政府監管兩家電力公司財政事務的安排。現時《協議》的有效期為十年,到二○一八年屆滿。《協議》清楚訂明,於二○一三年內政府及兩電均可就現行《協議》中的任何部分提出修改的要求,而任何修改建議須經雙方同意後實行。政府會按《協議》規定於二○一三年初分別與兩電就《協議》進行中期檢討,並正為此作出準備。

(二)政府對是次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為檢討的範圍劃下界線。然而,是次檢討是建基於現行的《協議》,而有關《協議》將繼續有效至二○一八年,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亦須經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因此,一些根本性的改變,如開放電力市場的模式等,應分別處理。

(三)是次中期檢討屬環境局的政策範疇,由局內有關同事執行,並在有需要時,徵詢其他政策局或政府部門的意見,以及聘請獨立的能源或其他方面的顧問協助工作。

(四)及(五)政府正就中期檢討及相關能源事宜與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和其他持分者進行討論,廣泛收集意見。我們亦已在十月底就能源事宜舉行兩場持分者參與活動。在正式開展中期檢討前,我們會到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聽取委員的意見。環境局會收集和研究各方面的意見,並繼續做好把關工作,確保香港的電力供應充分平衡穩定、安全、環保及價格合理的政策目標,以保障市民的利益。中期檢討工作預計在二○一三年年底前完成,我們會適時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檢討結果。

(六)及(七)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協議》將於二○一八年屆滿。政府將按《協議》規定於二○一六年前與兩電商討未來的電力市場規管框架。我們亦正推展準備工作,包括研究和分析開放市場的模式及規管框架的改變及其影響,例如廠網分家和加強聯網等議題。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