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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二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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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發出:

  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十一月一日)起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二輪申請。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撥款資助富創意和影響力,並以提升藝術工作者和藝團的能力、節目/藝術創作、拓展觀眾及藝術教育為目標的計劃。

  委員會鼓勵申請人在第二輪申請提出有助更廣泛提升藝能的計劃,例如旨在從多方面(包括創意、人力資源及機構能力)提升藝能的計劃,以及尋求在提升申請人的能力之餘,能夠拓展特定藝術形式及/或藝術界整體能力的計劃。雖然本計劃的資助對象是具水準/規模的藝術家/藝團,但亦歡迎申請人提出包含培養年青藝術家及/或藝術行政人員的培訓機會/元素的計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第二輪申請期由二○一二年月十一月一日起至二○一三年一月二日下午六時,為期兩個月。申請指引及有關資料已上載民政事務局網頁(www.hab.gov.hk)。委員會亦會舉辦申請工作坊,詳情將於民政事務局網頁公布。委員會預算申請結果將於二○一三年五月公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每年的資助額約3,000萬元。計劃下設「躍進資助」及「項目計劃資助」。

  「躍進資助」以配對形式為藝術團體提供資助,以支持其整體發展,把其專業運作提升至更高層次。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100萬元,其中不少於25萬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及/或私人捐助;獲資助團體將會得到兩倍(即200%)的配對資助額,資助期最長可達兩年,最高資助額為300萬元。現時獲「躍進資助」的藝團,表現優良者可申請第二期資助,資助期最長可達三年,最高資助額為450萬元;藝團預計可作配對的贊助或收入最少為150萬元,其中不少於37.5萬元須來自非政府贊助及/或私人捐助。兩期共五年資助最高資助額為750萬元,以期讓藝術團體茁壯成長。

  「項目計劃資助」為藝術工作者和藝團提供100萬元至200萬元的直接資助,以進行規模較大及/或較長期的計劃/項目。獲資助的活動/計劃的財政預算須達100萬元或以上,而且沒有接受其他現有公帑資助。
 
  評審準則包括藝術/專業水平、創意及原創性、對藝術界和社會的影響、技術可行性、財政可行性,以及申請人和參與計劃的藝術工作者的經驗和執行能力。

  委員會於二○一一年首次推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並獲得藝術界的踴躍支持。第一輪資助計劃共選出18項不同藝術形式的成功申請,涵蓋音樂、舞蹈、戲劇、視覺藝術、藝術行政、藝術教育,以及跨藝術類別;其中獲躍進資助及項目計劃資助的團體各9個,獲資助計劃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期間進行;總撥款上限為3,900萬元,包括民政事務局額外撥出的900萬元,讓首次撥款可以惠及較多具質素的計劃。

  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旨在補足現有文化藝術資助計劃,尤其是為有潛質的藝團及藝術工作者,以及較大型及/或長期的活動,開闢資助門徑,提升發展能力。同時,本資助計劃希望鼓勵社會各界支持和捐助文化藝術,藉以促進政府、藝團、私人三方的夥伴關係,共同推動香港的藝文發展。



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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