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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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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自我傷害身體。

  今早約十時三十分,當值職員在院所醫院發現該名四十歲男性在囚人士在約一米高的洗手盤躍下,頭部受輕傷,他當時清醒。

  在場職員立即上前制止他進一步傷害自己,經院所醫生檢驗及治療後,他被轉送政府醫院作進一步診治。院所稍後會將他送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圖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男子因管有擬用作注射危險藥物的器具罪名而被判入獄三個月。



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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